條款及細則
2019 年 11 月 19 日生效
1. 簡介
1.1 本條款及細則為澳航飛行常客計劃之依據,其旨在保障會員與澳航集團。會員有責任閱讀及了解之。
1.2 本條款及細則由上述日期起生效,並會由澳洲航空不時修訂。最新版本的條款及細則以 qantas.com 所載為準。會員在加入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時,均會收到一份條款及細則的副本。如有重大更改,澳洲航空會按照條款第 3.2 條通知會員。
1.3 所有會員均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
1.4 如會員已啟動澳航旅遊消費通 (Qantas Travel Money) 或澳航獎賞錢功能,則除本條款及細則外,相關之產品披露聲明書 (PDS) 亦同時適用。
2. 定義
2.1 在本條款及細則中,文意另有所指外:
「認可付款卡」是指會員必須用以付款、使用澳航旅遊消費通 (Qantas Travel Money) 或澳航獎賞錢 (Qantas Cash), 或以其他澳洲航空不定期認可之形式付款的其中一張 qantas.com 所列明的信用卡、簽賬卡或扣賬卡(不包括任何澳航禮券或積分券);
「活躍會員」為在某一時間而言,其乃指在某一時間前的連續 18 個月內,在其會員帳戶有賺取或兌換澳航積分或等級積分的會員(不包括與其他合資格家庭成員之間的澳航積分轉移,及由澳航商務獎勵中轉移之澳航積分);
「航空公司積分賺取表」指載於 qantas.com 的同名表格;
「夥伴航空公司」 指與澳航集團公司訂立合約的航空公司(非「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讓會員乘搭該航空公司的特定航班時可賺取澳航積分,或以澳航積分兌換該航空公司的特定航班,或兩者兼行;
「週年月」 指會員加入澳航飛行常客計劃的月份,不論加入年份;
「基本積分」指按照航空公司積分賺取表中所列的適用「基本積分」,會員可在合資格航班賺取之澳航積分淨數,而不含任何額外積分;
「禮遇」指會員因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會籍,而可以獲得或享用的任何設施、折扣、服務或安排,包括賺取和兌換積分和獎勵;
「升級立即投 (Bid Now Upgrades)」指升級立即投條款及細則中所述的一個升級選項;
「會員卡」指澳洲航空發給會員的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會員卡,該卡或附有澳航旅遊消費通 (Qantas Travel Money) 或澳航獎賞錢 (Qantas Cash) 功能;
「經典航班獎勵」指會員按本條款及細則,透過澳航飛行常客計劃,以兌換澳航積分而獲取之機票及預訂,而該機票及訂位包含至少一程航班使用澳洲航空 (QF)、「寰宇一家」聯盟航空公司或夥伴航空公司(包括捷星航空)之航班編號,並被澳洲航空稱為「經典航班獎勵」;
「經典升級獎勵」或「升級獎勵」指透過兌換澳航積分,乘搭比已購買艙位更高級之艙等,進一步詳情列於條款第 16 及 17 條;定義同時包括「出發日升級獎勵」;
「代碼共享航班」指機票上以某航空公司的航班代碼或編號表示的航班,但該航班的實際使用客機由另一航空公司營運;
「合併經典航班獎勵預訂 (Combined Classic Flight Reward Booking)」指同時包含至少一程經典升級獎勵及非經典升級獎勵之獎勵行程;
「免費金會籍 (Complimentary Gold Membership)」指根據條款第 20.4 條,贈予白金會籍會員之家庭成員或朋友的免費金級飛行常客會籍級別;
「免費白金會籍 (Complimentary Platinum Membership)」指根據條款第 20.5 條,贈予 Platinum One 會員之家庭成員或朋友的免費白金級飛行常客會籍級別;
「積分賺取活動日期 (Earn Event Date)」指條款第 9.2.2 條 (b)(i) 或 (ii) 項中所列之其中一項活動;
會員的「合資格家庭成員」指在澳洲航空認為合理滿意之情況下,任何得會員證明其與該會員有下列任何一種關係的人士:
- 夫妻
- 父母/繼父母
- 同居伴侶/事實婚姻伴侶
- 子女,包括養子女及繼子女
- 兄弟姊妹
- 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
- 祖父母
- 孫
- 女婿/媳婦
- 配偶之兄弟姊妹/兄弟姊妹之配偶
- 配偶之父母
- 叔伯姑父母/舅姨父母
- 侄子女/外甥子女
- 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
「合資格航班」如條款第 9.3.1 條所賦予之意義;
「合資格澳航獎賞錢 (Qantas Cash) 會員」指年滿 16 歲,並以新西蘭為登記住址之澳航忠誠會員;
「合資格澳航旅遊消費通會員」指年滿 16 歲,並以澳洲為登記住址之澳航忠誠會員;
「阿聯酋航空」指阿聯酋公司集團旗下以「阿聯酋航空」品牌經營的國際航空公司;
「電子機票」指以電子方式發出的行程及/或收據;
「票價細則」或「票價規定」 指所有適用於至少一程航班的票價、機票或運輸(不論如何稱述)條款及細則;
「費用列表」指載於 qantas.com 的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服務費用列表;
「航班」指預定航班服務中一段沒有中途停留之單向航程,而該航程擁有一個獨立航班編號,不受航程的客機改動影響。如果航程的航班編號有所更改,則即使客機不變,編號每改動一次均作一個新的航班計;
「航段」指計劃會飛行或已經飛行的段節;
「飛行常客服務中心」指由澳航集團公司營運或其代表營運的中心,以處理會員資料及/或管理澳航飛行常客計劃事宜;
「行程」指一個旅程或預計旅程之詳細記錄,而該記錄存於澳洲航空、「寰宇一家」聯盟航空公司或夥伴航空公司;
「捷星航空」指捷星航空 (JQ)、捷星亞洲 (3K)、 捷星日本 (GK) 及 捷星太平洋 (BL) 任何一間;
「jetstar.com」指輸入 jetstar.com 可找到的互聯網網站;
「忠誠額外賞 (Loyalty Bonus)」指根據條款第 20.8 條,可選擇賺取澳航積分或等級積分的選項;
「銷售航空公司」指其代碼或編號(例如 QF 為澳洲航空)記錄於機票上的航空公司;
「會員」指成為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會員的人士;
「會籍」指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會籍;
「會員帳戶」指會員之會籍記錄,並載於 qantas.com,供會員網上查閱;
「會籍年」由會員週年月翌月首日起計,至翌年會員週年月的最後一日為止;
「最低保證積分」指會員於特定合資格航班賺取的最少澳航積分數目,列於航空公司積分賺取表中「最低保證積分」一欄;
「非飛行合作夥伴」指一間並非航空公司的機構,其與澳航集團公司簽訂合約,讓會員在購得產品或服務,或達到該澳航集團公司同意之其他條件時,可賺取澳航積分,或以澳航積分兌換特定產品或服務,或兩者同時提供;
「出發日升級獎勵」或「出發日升級」指根據條款第 17 條,在出發當天兌換的澳洲航空國內航班經典升級獎勵;
「『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或「『寰宇一家』聯盟航空公司」指任何不定期內為「寰宇一家」聯盟成員的航空公司。(請參閱載於 qantas.com 的「寰宇一家」成員名單);
「『寰宇一家』經典航班獎勵」的定義見條款第 14.5.1 條;
「航班承運商」指為代碼共享航班營運客機的承運商;
「伴侶」指配偶或 1975 年家庭法(聯邦)(Family Law Act 1975 (Cth)) 所界定之事實婚姻關係中的伴侶,並與主要會員居於相同地址;
「產品披露聲明書 (PDS)」指澳航旅遊消費通之產品披露聲明書和條款及細則,載於www.qantasmoney.com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適用於居於澳洲的會員;就居於新西蘭的會員則指澳航獎賞錢之產品披露聲明書和條款及細則,載於 www.qantascash.co.nz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而上述文件均會不時修訂;
「個人密碼 (PIN)」指由澳洲航空發予會員或會員自行設定、獲澳洲航空接納的個人密碼(視情況適用者)。此密碼乃用作網上登入查閱會籍及認證,與澳航旅遊消費通 (Qantas Travel Money) 或澳航獎賞錢 (Qantas Cash) 中獲發或設定之個人密碼不同;
「白金額外獎勵 (Platinum Bonus Reward)」指根據條款第 20.4 條,Platinum One 或白金會籍會員於其會籍年內累積達到 2,400 等級積分時,可從數個選擇中挑選的獎勵;
「積分」或「澳航積分」指依照條款及細則,贈予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會員的飛行常客積分,另有規定者除外。除非另有明文指定,「積分」不包括澳航商務獎勵會員透過澳航商務獎勵賺取之澳航積分。在澳航飛行常客推廣及通訊中所提及之積分亦可指「澳航飛行常客積分」;
「積分加現金」指依照本條款及細則規定,僅兌換澳航積分,或同時兌換澳航積分及以認可付款卡付款而進行的獎勵兌換;
「積分加現金航班 (Points Plus Pay - Flights)」指:
(a) 包含至少一程澳洲航空 (QF) 編號航班的機票及訂位;或
(b) 包含至少一程澳洲航空 (QF) 編號航班的機票及訂位,同時接續行程的機票及訂位(或預訂)中至少一程為澳航聯程航空公司航班,並可於澳洲航空,與該等澳洲航空 (QF) 航班以積分加現金航班組合進行預訂;或
(c) 包含至少一程捷星航空 (JQ)、捷星亞洲 (3K)、 捷星日本 (GK) 或捷星太平洋 (BL) 航班編號的預訂,而該預訂可同時包括任何其他產品或服務;或
(d) 包含至少一程捷星航空 (JQ) 航班編號的預訂,同時接續行程的預訂(或機票及訂位)中至少一程為澳洲航空及/或澳航聯程航空公司航班,同時可於澳洲航空,與該等捷星航空 (JQ) 航班以「積分加現金航班」組合進行預訂,
並得澳洲航空或捷星航空(視情況而定)稱為「積分加現金航班」,會員可依照本條款及細則,全部以澳航積分或以澳航積分兼付費進行兌換,惟當中並不包括經典航班獎勵;
「優先訂購經濟艙座位 (Priority Economy Class Seat Purchase)」是為Platinum One 及白金會籍會員提供的禮遇,並受條款第 20.7 條約束;
「澳洲航空」 指 Qantas Airways Limited ABN 16 009 661 901;
「澳航商務獎勵」 指載於網站 qantas.com/business,並名為澳航商務獎勵的顧客忠誠計劃。澳航商務獎勵會員以澳航商務獎勵帳戶賺取澳航積分,將以澳航商務獎勵條款為依歸;
「澳航商務獎勵條款」指可於 www.qantasbusinessrewards.com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 查閱的澳航商務獎勵條款及細則;
「澳航獎賞錢」指居於新西蘭會員卡上或會設有的無抵押貸款功能。使用此功能須根據適用的產品披露聲明書規定,且功能僅提供予合資格之澳航獎賞錢會員;
「澳航俱樂部」指同名之機場貴賓室計劃;
「澳航阿聯酋聯盟」指澳洲航空及阿聯酋航空根據其於 2012 年 9 月 6 日簽訂之《主要協調合約 (Master Coordination Agreement)》(可不時修訂或重新表述)而組成之聯盟,以進行多項業務合作;
「澳航飛行常客」指澳航集團公司經營之飛行常客計劃;
「澳航集團」指所有澳航集團公司;
「澳航集團公司」指澳洲航空或其在某段時間內的其他相關法人團體(依 2001 年公司法(聯邦)(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所定義之名詞);
「澳航聯程航空公司」指除澳洲航空外之任何航空公司,其航班可不定期於澳洲航空預訂,並組成積分加現金航班的一部分;
「澳航忠誠」指負責管理澳航飛行常客計劃事宜的澳航集團公司;
「澳航積分」意同積分(見前述定義);
「澳航會員店」可稱作「澳航會員店」、「澳航飛行常客會員店」、「QFF 會員店」或「會員店」。會員可透過此服務兌換澳航積分或兌換澳航積分兼付費,以獲取零售產品、服務或積分券(不包括獎勵航班及經典升級獎勵),同時按本條款及細則及會員店之條款及細則,支付所有列明的附加費、收費、費用、商品及服務稅 (GST) 及稅項;
「澳航旅遊消費通」指居於澳洲會員卡上或會設有的可增值多種外幣預付功能。使用此功能須根據適用的產品披露聲明書規定,且功能僅提供予合資格之澳航旅遊消費通會員;
「qantas.com」指輸入 qantas.com 可找到的互聯網網站;
「關聯會員」指符合以下條件之會員:
(a) 其會籍於 2013 年 3 月 31 日或之後首次開始;及
(b) 於該會籍開始後,乘搭超過八段阿聯酋航空營運航程;
「可退還的部分」指未有乘搭之獎勵航班航段或行程段節中可退款部分的假定金額。此金額由澳航忠誠按原來票價或商業機票之價值,扣除適用票價細則中的任何相關取消費用(或退款費)而劃撥;
「零售獎勵」 指會員根據本條款及細則和澳航會員店條款及細則,透過澳航會員店可獲取的產品、服務或積分券;
「獎勵」 指任何由澳洲航空指定為合資格的澳洲航空、「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夥伴航空公司或非飛行合作夥伴產品或服務,會員可透過澳航飛行常客計劃以澳航積分兌換,包括零售獎勵、獎勵航班或經典升級獎勵;
「獎勵航班」指積分加現金航班及/或經典航班獎勵,視情況而定;
「段節」指行程所列的一段旅程中,兩個接續停留點之間的部分。段節可指航段或地面運輸段;
「身份等級額外賞 (Status Bonus)」指特定會籍級別會員乘搭特定合資格航班,除適用之基本積分外,按 qantas.com 上所列的身份等級額外賞積分而獲額外贈予的澳航積分;
「等級積分」即按條款第 20 條,贈予會員的積分,會員可憑之達到更高的會籍級別或保留現有之會籍級別;
「中途停留」於各類行程之定義如下:
(a) 澳洲國內行程:指當旅程經過中途站後非於同一曆日接續進行時,旅程於該中途站的中斷;及
(b) 其他所有行程,包括含有國內至國際接駁航班的行程:指乘客抵達中途站,而沒排定於 24 小時內離開。
「會員店條款及細則」指適用於零售獎勵及兌換澳航積分以獲取零售獎勵之條款及細則,其載於澳航會員店網站(可透過 qantas.com 連結至該站),並會不時改動;
「地面運輸段」指獎勵航班行程中並未記錄交通詳情的段節;
「條款及細則」指此澳航飛行常客條款及細則,包括航空公司積分賺取表及費用列表;
「轉機」於各類行程之定義如下:
(a) 澳洲國內行程:指當旅程經過中途站後於同一曆日接續進行時,旅程於該中途站的中斷;及
(b) 所有其他行程,包括含有國內至國際接駁航班的行程:指乘客抵達中途站,並排定於 24 小時內離開。
「行程段」 指行程內至少有一段或以上連續進行的航段組合,而:
(a) 當中並沒有:
(i) 中途停留;或
(ii) 一段航段的目的地城市與組合中其他航段的出發城市相同(如遇此情況,則該行程段會於該組合距離出發城市的最遠點中斷);
(b) 其不超過所適用的澳洲航空、捷星航空或夥伴航空公司經典航班獎勵表內所列之最高許可里數(請於 qantas.com 參閱各表);及
(c) 不因轉換夥伴航空公司經典航班獎勵表中任何一間航空公司(不論轉換到該航空公司或由之轉換至其他航空公司)而中斷(請於 qantas.com 參閱該表)。
3. 澳航飛行常客計劃之更改
3.1 根據條款第 3.2 條,澳航忠誠有權對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條款及細則、產品披露聲明書、所提供之獎勵或禮遇及費用列表作任何更改(不論重大與否),當中包括:
(a) 就下列各項之更改:
(i) 澳航積分的賺取及兌換方法;
(ii) 澳航積分之賺取與兌換額以及合資格航班;
(iii) 獎勵航班的不適用或不可預訂期;
(iv) 特定航班中可兌換之經典航班獎勵及經典升級獎勵數目的限制;
(v) 獎勵及禮遇,包括其是否持續供應;
(vi) 獎勵之限制或條款;
(vii) 等級積分之限制及條款;
(viii) 會籍級別要求及禮遇;
(ix) 發出機票的手續;
(x) 發出機票與服務費及其他費用;及
(xi) 已累積澳航積分之有效日期;
(b) 就「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夥伴航空公司或非飛行合作夥伴等合作方之變更,或上述各方可供賺取澳航積分的商品及服務之更改;
(c) 任何「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夥伴航空公司或非飛行合作夥伴就參與計劃上之更改,包括有關賺取及/或兌換澳航積分、取消、積分賺取與兌換數目等級、獎勵及禮遇之限制;及
(d) 任何澳航集團公司產品、服務或航班之更改。
3.2 如本條款及細則有重大更改,澳航忠誠將竭盡所能通知會員,如有關改動會限制會員禮遇,通知安排如下:
(a) 如禮遇由澳洲航空提供,則於至少三個月前通知會員;
(b) 如禮遇由第三方供應商提供,則盡可能於至少 30 天前通知會員。
3.3 在完全不局限本條款第 3 條的情況下,如澳航忠誠以如下方式通知會員,則會員會被視作已經收悉條款第 3.2 條所述的通知:
(a) 居於澳洲或新西蘭之會員:通知會發送至會員提供給澳航忠誠之電郵地址,或如澳航忠誠無會員之有效電郵地址,更改詳情則會於 qantas.com 上發佈;
(b) 居於澳洲或新西蘭之外地區之會員:於 qantas.com 上發佈改動詳情。
3.4 除非適用的票價細則另有訂明,如獎勵於會員預訂後停止供應,澳航忠誠會按照會員之選擇,退還會員於兌換時使用的澳航積分,或提供價值相若之其他獎勵。
4. 終止或暫停澳航飛行常客計劃
5. 會籍
5.1 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會籍僅供個人使用,會籍並不開放予家庭、團體、公司、信託機構、合夥人、其他單位、政府部門、代理商、動物或無生命物件使用。澳洲航空透過澳航商務獎勵,為其商務客戶提供澳航積分。
5.2 欲成為會員的人士,必須先申請入會及繳付任何適用之入會費或其他費用。澳洲航空全權決定是否提供會籍,並有權接受或拒絕任何入會之申請。
5.3 每位會員只可擁有一個澳航飛行常客會員帳戶。
5.4 成功申請的會員會獲編配一個會員號碼及個人密碼,亦可能會收到一份會員資料套組。個人密碼、會員號碼及會員之姓氏,連同會員之母親原生姓氏、出生日期及/或最近之行程記錄等資料,均會用作保護會員的會籍資料。會員有責任確保其個人密碼及其他保安資訊得到穩妥保管。
請注意: 為確保你的個人密碼得到穩妥保管,請絕不要把它寫下,如要更改你的個人密碼,請避免選用容易被人猜出的號碼,例如你的出生日期或電話號碼的尾四位數字。
5.5 新會員可以在使用其會籍前及收到會員號碼的兩週內,通知澳航忠誠其不希望成為會員。澳航忠誠便會取消其會籍,並退還任何就該會籍而繳付的入會費或其他費用。除此以外,會籍均不得退款及轉讓。
5.6 會員的郵寄地址或會用於決定其是否符合收取禮遇、宣傳品或其他優惠的條件。
5.7 如會員更改姓名、地址及其他資料,更改後必須於切實可能的時間範圍內盡快通知澳航忠誠。更改郵寄地址、個人密碼或其他資料,可於 qantas.com 上進行,或聯絡飛行常客服務中心。進行更改時,會員必須提供其會員號碼、個人密碼及其他被要求提供的安全資訊。任何姓名更改必須提供書面證明,而其他資料更改亦可能需要提供書面證明。如會員未能按本條款,就任何資料更改通知澳航忠誠,或通知澳洲航空及澳航忠誠的更改有誤,澳洲航空及澳航忠誠恕不負責。
5.8 更改澳航旅遊消費通或澳航獎賞錢內的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號碼等資料必須與會員資料分別通知及更新。澳航旅遊消費通或澳航獎賞錢會員必須透過以下聯絡方式,更新其有關澳航旅遊消費通或澳航獎賞錢的個人資料:
(a) 致電 13 11 31 聯絡澳航旅遊消費通服務中心(適用於澳洲);或
(b) 致電 0800 101 500 聯絡澳航獎賞錢服務中心(適用於新西蘭)。
5.9 會員可隨時以書面通知澳洲航空取消其會籍。取消會籍之同時,澳航旅遊消費通或澳航獎賞錢亦會終止,而如會員居於澳洲,澳洲之產品披露聲明書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將適用;如會員居於新西蘭,則新西蘭之產品披露聲明書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將適用。
請注意: 澳洲航空於收取本條款所述的書面通知後,便會取消相關會籍,累積於其會員帳戶內的所有澳航積分亦會立即失效。因此,澳航忠誠建議會員小心計劃取消帳戶事宜,以免意外損失已累積的澳航積分。
6. 使用會員卡、會員號碼及禮遇
6.1 會員使用會員卡、會員號碼或領取禮遇,即代表其同意接受條款及細則約束,並同意第 22 條有關個人資料的條款。澳航積分僅可根據不時修訂的條款及細則而賺取及/或兌換。所有有關會員卡內澳航消費旅遊通或澳航獎賞錢部分的條款均列於其適用的產品披露聲明書內。所有有關澳航商務獎勵的部分則列於澳航商務獎勵條款中。
6.2 會員卡永遠屬澳洲航空所有,如遇要求必須歸還。會員卡並非付款卡,除非合資格澳航旅遊消費通或澳航獎賞錢會員申請並成功啟動當中的澳航旅遊消費通或 澳航獎賞錢功能。
6.3 會員卡、會員號碼及個人密碼僅供會員使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轉讓。如會員卡上設有有效期限,則該卡僅可於該有效期限內使用。不論卡上是否列有有效期限,適用於澳航旅遊消費通或 澳航獎賞錢的有效期限或會有所不同。
6.4 會員如欲於澳洲航空或與任何非飛行合作夥伴、「寰宇一家」聯盟航空公司或夥伴航空公司進行交易,或於預訂和出票時賺取澳航積分,或搭乘獎勵航班、領取或享用任何澳航積分、獎勵或禮遇,澳航忠誠均有權隨時要求會員出示其會員卡,及提供其會員號碼與個人密碼。
6.5 如會員卡遭遺失、被盜或未經許可使用,或會員號碼及個人密碼遭未經許可使用,會員有責任盡快通知澳航忠誠。在通知澳航忠誠有關情況前,會員均須對會員卡、個人密碼或會員號碼的一切使用行為負責。
6.6 此外,如遭遺失、被盜或未經許可使用的會員卡已啟動澳航旅遊消費通或 澳航獎賞錢功能,則:
(a) 澳洲適用產品披露聲明書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內有關遺失與責任的條款將適用於居於澳洲的會員;及
(b) 新西蘭適用之產品披露聲明書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內有關遺失與責任的條款將適用於居於新西蘭的會員。
6.7 若重新發卡,會員會被徵收重新發卡費(請參閱費用列表)。重新發卡費僅可於以下情況獲豁免:
(a) 因結婚、離婚或宣誓更改名稱——會員須提供相關文件;
(b) 會員卡的磁帶不能運作——會員須將該卡歸還予澳航忠誠;
(c) 會員卡被盜——會員須提供報失記錄或參考編號;
(d) 會員卡由澳航忠誠寄出,但會員並未收到(於郵寄過程中遺失)——會員必須在入會或會籍級別更改後兩個月內通知澳航忠誠;或
(e) 更換成已啟動澳航旅遊消費通或澳航獎賞錢功能的會員卡。
7. 會員之義務及責任
(a) 作出任何違反本條款及細則之行為;或
(b) 濫用或不當使用澳航飛行常客計劃、隨會籍而給予會員的任何獎勵、禮遇、設施、服務或安排,包括:
(i) 進行非法或欺詐活動;
(ii) 向澳航集團公司或任何「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夥伴航空公司、澳航聯程航空公司或非飛行合作夥伴,提供或企圖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或作出失實陳述;
(iii) 未根據本條款及細則而出售、轉讓、轉移或獲取,或提出可出售、轉讓、轉移或獲取任何獎勵、禮遇或澳航積分;
(iv) 對任何澳航集團公司員工或任何「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夥伴航空公司、澳航聯程航空公司或非飛行合作夥伴之員工作出惡劣、辱駡或攻擊行為;
(v) 於航機上或任何機場貴賓室作出不檢行為;或
(vi) 拒絕遵守任何澳航集團公司員工或任何「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夥伴航空公司、澳航聯程航空公司或非飛行合作夥伴員工提出之合理指示。
7.2 會員要求兌換任何獎勵時,均有責任確保其擁有足夠澳航積分。
7.3 會員有責任定期查閱其會員帳戶,並且:
(a) 在航班輸入記錄有遺漏、不正確或其他不相符之處時,於相關航班日 12 個月內通知澳航忠誠;
(b) 在有關任何其他交易之輸入記錄有遺漏、不正確或其他不相符之處時,於相關交易日六個月內(或於相關夥伴公司指定的其他限期內)通知澳航忠誠或相關夥伴公司,視乎澳航忠誠指定為準。
請注意: 部分夥伴公司或要求會員在交易時出示其會員卡,亦有可能不接受補發澳航積分之申請。會員應向個別夥伴公司查詢其規定。
7.4 澳航忠誠,以及每家非飛行合作夥伴、「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與夥伴航空公司均有權向會員索取積分賺取證明,包括聲稱已乘搭航班之機票票券副本及/或登機證正本,或收據副本或其他類似文件,如汽車租賃合約、酒店使用券或酒店賬單。
8. 暫停或終止會籍
8.1 如會員嚴重違反任何條款及細則,或未能於限期前繳付任何有關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澳航俱樂部或澳航商務獎勵之應付費用,則不論其蓄意與否,澳航忠誠可採取下列至少任何一項行動:
(a) 暫停或終止該會員之會籍及/或其使用會員卡之權利;
(b) 收回或取消該會員之澳航積分或其任何部分;或
(c) 取消或拒絕兌現任何會員已兌換或已獲提供之獎勵(包括已出票之獎勵航班)或/及禮遇。
8.2 如澳航忠誠有意按條款第 8.1 條採取行動,則會告知會員有關行動的意圖及原因。會員收到通知後,將有 14 天回應時間,糾正有關違規行為(如可能)及提出澳洲航空不應採取行動的原因(前提為澳航忠誠可暫停會員之帳戶及取消任何獎勵,直至審查完成)。澳航忠誠會審視回應,並就其決定通知會員。
8.3 會籍於會員逝世時自動終止。會員逝世前所賺取而尚未兌換或轉移之所有澳航積分將會在會員逝世當天起取消。澳航忠誠將於收到會員逝世的消息時關閉有關會員之帳戶。如因取消該帳戶而導致任何人蒙受任何損失或傷害,澳航忠誠概不負責。
9. 賺取澳航積分
9.1 一般條款
9.1.1 會員於賺取澳航積分時,必須提供其姓名及會員號碼,而於獲取、乘搭或享用合資格澳洲航空、「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夥伴航空公司或非飛行合作夥伴之產品或服務時,亦可能需要提供會員卡。
9.1.2 會員僅可以下列各項賺取澳航積分:
(a) 於會員之加入日期後或該日期前 30 日內乘搭之合資格航班;
(b) 於會員之加入日期後進行之合資格交易(即獲取產品或其他活動或交易);及
(c) 以澳航旅遊消費通或澳航獎賞錢付款之合資格消費。
除條款及細則中另有列明,或澳航忠誠另有指明,否則會員獲取合資格產品或服務、進行合資格交易或乘搭合資格航班所賺取之澳航積分,僅可存入其帳戶之內。
9.1.3 任何已取消、退款或退還的產品或服務均不會獲得澳航積分。澳航忠誠可取消或扣減任何憑已取消、退款或退還產品或服務所獲得之澳航積分。
9.1.4 會員從另一航空公司、酒店或汽車租賃顧客忠誠計劃賺取積分,如澳航忠誠有特別指明,同一航班、酒店住宿、汽車租賃或其他交易或未能用以獲取澳航積分。會員應於乘搭航班、住宿或租賃前,先指定欲賺取積分的相關顧客忠誠計劃。除澳航忠誠另有指明,否則澳航忠誠與其他機構營運計劃之澳航積分不能互相轉換。
9.1.5 澳航商務獎勵之會員以其澳航商務獎勵帳戶賺取澳航積分,將以澳航商務獎勵條款為依歸。任何澳航商務獎勵會員將所賺取之澳航積分轉移至澳航飛行常客計劃的個人會員帳戶,並不能防止澳航積分失效。
9.2 澳航積分有效期
9.2.1 除本條款及細則另有列明,如會員維持其活躍會員身份,則澳航積分均不會失效。
9.2.2 如會員連續 18 個月沒有賺取澳航積分或等級積分或兌換澳航積分(不包括任何與合資格家庭成員之間的澳航積分轉移及由澳航商務獎勵轉移澳航積分),其會員帳戶內存有的所有澳航積分將會於澳洲悉尼時間上述第 18 個月屆滿的午夜 0:00 失效。為此,以下界定澳航積分賺取日期:
(a) 乘搭合資格航班之日期即為以該合資格航班賺取積分之日期;
(b) 如非飛行合作夥伴:
(i) 終止參與本計劃;或
(ii) 參與本計劃之形式有重大改動。
則以有關非飛行合作夥伴產品及服務賺取之澳航積分會被視為於積分賺取活動日期前賺取。
9.2.3 於澳航積分失效日的 60 天前,澳航忠誠將就即將失效之澳航積分數目及其失效日期,以如下方式通知會員:
(a) 於網上活動結算單顯示提醒以通知會員;
(b) 繼續收取紙本活動結算單之會員在所收取之活動結算單將附上一張通知,列明其積分即將失效;及
(c) 選擇於網上或以電郵收取通訊的會員會在其每月電子通訊中收到通知。
9.2.4 澳航積分一旦失效,均不能重新存入帳戶。
9.2.5 就任何以不正確方式,或未根據或違反條款及細則而存入會員帳戶之澳航積分,澳航忠誠保留收回或取消的權利。
9.3 以飛行行程賺取澳航積分
9.3.1 除條款第 9.3.2 與 9.4 條所述之例外情況外,飛行行程澳航積分僅可以乘坐固定計劃航班已付款之行程或積分加現金航班(為免生疑問,並不包括任何經典航班獎勵)賺取,同時行程上顯示該航班使用澳洲航空或適用之「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或夥伴航空公司的航班編號(即「合資格航班」)。
9.3.2 就賺取積分、等級積分及最低保證積分而言,合資格航班不包括由澳洲航空、「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或夥伴航空公司客機營運,並於機票上列有另一航空公司航班編號的代碼共享航班,惟獲澳航忠誠指定為合資格航班者不在此限。 會員有責任在擬預訂航班時查看其是否合資格賺取積分、等級積分或最低保證積分,以及如屬合資格,則查看其可賺取之積分或等級積分的數目。
9.3.3 會員乘搭合資格航班中的每一航段可賺取澳航積分。可賺取澳航積分數目:
(a) 訂於航空公司積分賺取表;或
(b) 不論有否中途站,均以航段出發地和目的地之間在地球表面的最短距離計算。
9.3.4 最低保證積分僅適用於航空公司積分賺取表中註明合資格賺取澳航積分的合資格航班航段。除條款及細則第 9.3.2 與 9.4 條所述之例外情況外,如會員於該等航班所賺取澳航積分連同其他適用額外積分的總數,低於最低保證積分表內註明的最低保證積分,則會員最終會賺取 qantas.com 上最低保證積分表內所註明的最低保證積分。
9.4 並非所有航班皆可賺取澳航積分
9.4.1 以下各項均無法賺取澳航積分:
(a) 所乘搭航班或預訂之艙等不列於或不包括在航空公司積分賺取表內;
(b) 嬰兒機票(嬰兒機票不包括有為其購買座位之嬰兒);
(c) 包機航班;
(d) 貨運航班;
(e) 免費機票;
(f) 經典航班獎勵;
(g) 旅遊業界回贈機票;
(h) 比賽獎品機票;
(i) 除澳洲航空註明外的非飛行行程;
(j) 經拍賣而獲得的機票;或
(k) 限制賺取積分或受其他特別規定約束而不能累積積分之機票。
9.5 身份等級額外賞
9.5.1 身份等級額外賞將按 qantas.com 上註明的適用數目,贈予銀會籍、金會籍、白金會籍及 Platinum One 會員,惟會員必須乘搭列明可享身份等級額外賞的合資格航班。因此,有關會員的所屬級別以該合資格航班的飛行日期而定。身份等級額外賞不適用於經典航班獎勵。
9.5.2 適用之額外積分會加至所乘航班的相應基本積分中。
9.6 以酒店住宿賺取澳航積分(由夥伴酒店贈予之積分)
9.6.1 以非飛行合作夥伴酒店的產品及服務賺取澳航積分,其積分計算率及條款及細則均由有關酒店釐訂,並可能會有所更改。會員應於購買任何該等產品或服務前,先向有關酒店查閱適用之積分計算率與條款及細則。非飛行合作夥伴酒店名單可於 qantas.com 查閱。
9.6.2 澳航積分僅可由酒店住宿發票上印有名字的會員賺取,同時每次住宿之積分僅限贈予一位會員。 如兩位或以上會員入住同一房間,其均不可分享所賺取之澳航積分。
9.6.3 會員以酒店訂為合資格之價格訂購住宿,方可獲贈澳航積分。除酒店另有指明外,以下類型住宿將不能賺取澳航積分:
(a) 於套票行程中訂購的住宿;
(b) 免費酒店住宿;
(c) 以行業優惠價訂購的住宿;
(d) 以團體價或其他特別推廣價格訂購的住宿;或
(e) 使用獎勵積分券或折扣券訂購的住宿。
9.6.4 如酒店住宿以消費金額而計算所賺取澳航積分數目,則除非酒店另有指明,所賺取澳航積分會以計入房間賬單內的住宿、餐膳、飲品、電話及洗衣費用金額計算。
9.6.5 如酒店住宿以入住次數計算所賺取澳航積分數目,則除非酒店另有指明,不論登記入住數目,於同一酒店連續每晚住宿均將被視為入住一次。
9.6.6 此第 9.6 條條款並不適用至會員於 qantas.com 訂購酒店住宿而獲澳航忠誠贈予的澳航積分(即並非由夥伴酒店贈予之澳航積分)。於 qantas.com 訂購特定酒店住宿而獲澳航忠誠贈予的澳航積分,均以相關的額外條款及細則為依據,其可於 qantas.com 查閱。
9.7 以汽車租賃賺取澳航積分
9.7.1 以汽車租賃合作夥伴 (car rental partners) 的產品及服務賺取澳航積分,其澳航積分計算率及條款及細則均由有關汽車租賃公司釐定,並可能會有所更改。會員應於購買任何該等產品或服務前,先向有關汽車租賃公司查閱適用之積分計算率與條款及細則。
9.7.2 澳航積分僅可由汽車租賃服務發票上印有名字的會員賺取,同時每次租賃之澳航積分僅限贈予一位會員。 如同一宗汽車租賃服務中包括兩位或以上會員,其均不可分享所賺取之澳航積分。
9.7.3 會員以汽車租賃公司訂為合資格之價格租賃汽車,方可獲贈澳航積分。 除汽車租賃公司另有指明外,以下類型之租賃服務將不能賺取澳航積分:
(a) 於套票行程中訂購的汽車租賃服務;
(b) 免費汽車租賃服務;
(c) 以行業優惠價訂購的汽車租賃服務;
(d) 以團體價或其他特別推廣價格訂購的汽車租賃服務;或
(e) 使用獎勵積分券或折扣券訂購的汽車租賃服務。
9.7.4 以會員消費金額而計算所賺取澳航積分數目者,只有租賃時間及行駛距離的相關費用方會累積澳航積分。 稅項(包括商品及服務稅)或保險、汽油、使用汽車電話或其他雜項費用均不能賺取澳航積分。
9.7.5 以租賃次數而計算所賺取澳航積分數目者,於同一城市中連續每天的租賃均被視為一宗租賃。
9.8 其他賺取澳航積分或收享禮遇的方法
9.8.1 澳航集團與部分其他非飛行合作夥伴就贈予會員澳航積分設有安排協議。 有關協議可不時修訂,亦可就會員參與各項忠誠計劃或推廣活動而贈予其澳航積分,以鼓勵消費及賺取達標澳航積分。澳航集團可不時參與其他此類協議,或允許其他方法,令會員可賺取澳航積分或合資格享用獎勵或禮遇(適用於賺取該等澳航積分、獎勵和禮遇的額外條款及細則,均會由相應的夥伴提供,及/或載於 qantas.com)。
9.8.2 澳航積分亦可於澳航商務獎勵計劃中賺取,以澳航商務獎勵條款為依歸。
11. 家庭成員積分轉移
11.1 會員可以於 12 個月內將澳航積分轉移予合資格之家庭成員,惟須以下列各項為基礎:
(a) 合資格家庭成員於接收澳航積分前,必須已經成為會員;
(b) 轉移澳航積分的會員必須註明接收澳航積分之合資格家庭成員的姓名、會員號碼及與其之關係;
(c) 每次須轉移至少 5,000 澳航積分,但不多於 600,000 澳航積分,而澳航積分數目須為整數;
(d) 每位會員於任何 12 個月內只可轉移 600,000 澳航積分;
(e) 澳航積分一經轉移,轉移之會員或接收之家庭成員均不能退回或取消;
(f) 任何於 qantas.com 上辦理的不正確轉移,如並非由澳航集團、其僱員或代理之錯誤而造成,則澳航集團概不負責,亦不會退還該等不正確或錯誤轉移的澳航積分;及
(g) 家庭成員之間的積分轉移並不能用以防止澳航積分失效。
11.2 除澳洲航空另有指明,會員透過電話轉移澳航積分予合資格家庭成員,均會被收取獎勵協助費(請參閱費用列表)。
11.3 會員不可因轉移積分至合資格家庭成員,而要求或收受任何金錢或其他形式之報酬。
11.4 會員應注意有關轉移或須繳付相關稅項。因此,建議會員向其會計師或稅務顧問查詢,以了解詳情。
11.5 家庭成員之積分轉移可於 qantas.com 辦理,或以其他由澳航忠誠不定期建議的方式辦理。
12. 以澳航積分兌換獎勵
12.2 除獎勵所需之澳航積分外,會員亦須支付預訂時所顯示的任何費用(包括相關的稅項、費用及承運商收費),以及任何適用的獎勵協助費。
12.3 視乎任何適用於有關獎勵的條款及細則而定,會員可將其於澳航飛行常客計劃獲取的獎勵轉讓予其合資格家庭成員。然而,有關轉移或會衍生稅項。
12.4 獲取獎勵或須受個人入息或其他稅務評估。因此,建議會員向其會計師或稅務顧問查詢,以了解詳情。
12.5 使用澳航積分兌換獎勵時有效的條款,即為適用於兌換該獎勵的條款及細則。
12.6 兌換特定獎勵時所需之澳航積分數目,及兌換積分加現金獎勵所須支付的金額,均由澳航忠誠決定。澳航忠誠或會於會員兌換任何積分加現金獎勵時,對所用的澳航積分數目設最低要求。 澳洲航空及澳航忠誠不就任何獎勵之潛在價值予以保證或作任何陳述。
12.7 會員於辦理預訂或兌換手續期間,帳戶內必須至少存有足以兌換所選獎勵的澳航積分。任何獲取獎勵而所須支付的款項,必須於預訂或兌換時以認可付款卡支付。
12.8 澳航忠誠保留就會員使用特定認可付款卡而收取手續費的權利。
12.9 於本條款及細則之下,存入或退還手續的處理如下:
(a) 如會員以澳航積分兌換獎勵,則會存入或退還澳航積分;及
(b) 如會員以付款形式獲取獎勵,則有關款項於扣除任何相關費用後,會退還至會員之認可付款卡。
12.10 澳航積分不可轉換或兌換成現金。
12.11 澳航忠誠或會(或安排第三方)於特定時段透過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提供其他可兌換獎勵。有關該等獎勵的詳情及任何適用之額外條款及細則,將由相關的獎勵供應商提供及/或載於 qantas.com 或可透過之查閱。
13. 以澳航積分兌換獎勵航班
13.1 一般條款
13.1.1 本條款第 13 條適用於所有獎勵航班,包括經典航班獎勵及積分加現金航班。其他有關經典航班獎勵及積分加現金航班的特定條文,將分別於條款第 14 及第 15 條中列明。
13.1.2 所有獎勵航班均受其適用的票價細則和本條款及細則於預訂時的版本(按適用情況於 qantas.com 或 jetstar.com 查閱)規管,並以其為依歸,兩者澳航忠誠均有權更改。如本條款及細則與票價細則出現不一致之處,將以前者為準,惟航空公司行程之責任乃受適用之票價細則規管,故不在此限。
13.1.3 在未依照本條款及細則及適用之票價細則的情況下,獎勵航班不可被購買、出售、轉讓、轉移或獲取。澳洲航空或澳航忠誠可取消、充公或拒絕兌現任何不符合本條款及細則或票價細則而獲取的獎勵航班。如該行程已展開,則任何接續行程將由乘客自行支付。
13.1.4 獎勵航班僅供會員及其合資格家庭成員享用。會員須於取得獎勵航班前提供會員資料。合資格家庭成員可享用獎勵航班而毋須有關會員同行。為合資格家庭成員兌換獎勵航班,所用的姓名必須與其護照或其他澳航忠誠認可的身份文件上之姓名相同。
13.1.5 即使本條款及細則中另有其他條文,所有行程均以相關承運商之承運條款為依歸。
13.2 獎勵航班 - 預訂航班
13.2.1 兌換獎勵航班所需的澳航積分數目或適用的票價細則,均視乎所選的獎勵航班種類(即經典航班獎勵或積分加現金航班)而有所不同。建議會員於預訂前先細閱每類獎勵航班的票價細則。
13.2.2 在兌換所需澳航積分或以認可付款卡支付任何所需費用(包括獲商人銀行或其他形式的付款管理人授權)之前,有關獎勵航班的預訂將不被視為已獲接納。
13.2.3 透過電話或親身處理或完成手續的獎勵航班預訂均會被收取獎勵協助費,並按每位佔座乘客計算(請參閱費用列表)。
13.2.4 獎勵航班的行程不得超過 16 個段節(包括任何地面運輸段)。
13.2.5 獎勵航班航段不得包括未指定日期的航段。獎勵航班的預訂必須為已確認之預訂,同時不設候補。
13.2.6 如會員為 15 歲或以下,其訂位必須由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代為辦理。請注意:獨自成行的兒童乘搭獎勵航班,均受限制及條款約束,而不同航空公司的限制、條款及對「獨自成行的兒童」的定義皆有不同。此外,獨自成行的兒童不能預訂或乘搭包括捷星航空或澳航聯程航空公司航班之積分加現金航班。詳情請向澳洲航空查詢。
13.3 獎勵航班 - 發出機票
13.3.1 獎勵航班預訂均須以電子機票形式簽發。
13.3.2 如獎勵航班於起飛前七天或以上預訂,澳航忠誠會安排將電子機票收據發送至兌換機票會員帳戶內之郵寄地址、電郵地址或傳真號碼。如有關獎勵航班於起飛前七天內預訂,則電子機票收據可發送至兌換機票會員帳戶內之電郵地址或傳真號碼,或由會員於出發機場的票務櫃台、憑附有照片的身份證領取。
13.3.3 經典航班獎勵不可重新預訂或更改為積分加現金航班。而積分加現金航班亦不可重新預訂或更改為經典航班獎勵。
14. 以澳航積分兌換經典航班獎勵
14.1 經典航班獎勵 - 一般條款
14.1.1 經典航班獎勵視乎航空公司之機位供應管理情況而定,且供應量有限。澳洲航空、「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及夥伴航空公司(包括捷星航空公司)全權決定為會員提供之經典航班獎勵座位數目。 經典航班獎勵的座位供應量會視乎航班、日期、季節、目的地和商業需求而定。部分航班或不設任何經典航班獎勵座位。航班中的經典航班獎勵座位一經訂滿,該航班便不再提供經典航班獎勵座位。經典航班獎勵座位為特別艙等。如某航班沒有經典航班獎勵座位,會員可選擇其他可選經典航班獎勵座位的航班、日期或目的地,或選擇另一獎勵。
14.1.2 由澳洲航空、「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及夥伴航空公司(包括捷星航空)營運的特定航班或設有經典航班獎勵的不適用期。 請聯絡澳航忠誠,以了解經典航班獎勵之特定不適用期的資料。
14.2 經典航班獎勵 - 預訂
14.2.1 澳洲航空或特定夥伴航空公司(包括捷星航空)所營運航班上的經典航班獎勵,可於 qantas.com 作網上 預訂而不需預訂費。
14.2.2 經典航班獎勵必須於航班預計出發時間的 353 天至 24 小時前預訂,惟於 qantas.com 上預訂經典航班獎勵,國內航班最遲可於預計出發時間的兩小時前預訂,而國際航班則最遲可於預計出發時間的四小時前預訂。然而,部分地區及海外地點或須於出發前 14 天或以前預訂,以便發出及郵寄經典航班獎勵的機票。部分出發地點或設最短預訂時間限制。欲了解其他出發地點的資料,請致電澳洲航空。夥伴航空公司亦可能設有最短預訂時間限制,例如日本航空國內行程中的經典航班獎勵,僅可於出發前兩個月內預訂。
14.3 經典航班獎勵 - 預訂細則
14.3.1 預訂經典航班獎勵除需澳航積分外,會員尚須支付(或部分情況下可選擇以澳航積分抵換)於預訂時所標示的費用總額,以及任何適用的獎勵協助費。此條文適用於所有經典航班獎勵,不論其由澳洲航空、「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或夥伴航空公司(包括捷星航空)提供。
14.3.2 兌換經典航班獎勵所需的澳航積分數目已於 qantas.com 公佈,並且可能會按照條款第 3 條所述而更改。最新的積分兌換數目等級均列於 qantas.com。
14.3.3 年滿兩歲的小童如需兌換經典航班獎勵,須以獎勵所需的澳航積分數目全數兌換。
14.3.4 不足兩歲而不佔座位的嬰兒,只要其成人陪同乘搭經典航班獎勵,其便可同行而毋須兌換任何澳航積分。而每位乘搭經典航班獎勵的成人僅可與一名嬰兒同行。會員或須為嬰兒支付於預訂經典航班獎勵時,由澳航忠誠所訂明之稅項、費用和承運商收費(包括商品及服務稅)。
14.3.5 經典航班獎勵的行程僅可於行程上的首個出發城市或國家出發一次。
14.3.6 使用經典航班獎勵機票的會員不能候補航班。
14.3.7 除非澳航忠誠另有指明,否則代碼共享航班不設經典航班獎勵。除非澳航忠誠另有指明,否則經典航班獎勵必須以航班承運商的航空公司代碼(如 QF 代表澳洲航空)預訂。
14.3.8 並非所有夥伴航空公司及「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的航線與艙等均設有獎勵航班。 而例外情況與限制或會不時更改。澳航忠誠不保證獎勵會於任何特定航線或艙等持續供應。
14.3.9 如會員的行程只有經典航班獎勵航段,並且於其中一個航段未有登機,則餘下航段將會被取消。所取消航段僅於其尚有經典航班獎勵座位時,方會獲恢復。恢復任何航段均須支付恢復費(請參閱費用列表)。此外,整個行程(包括已乘搭及恢復的航段)所須的澳航積分將會被重新計算,而任何額外所須澳航積分將從會員帳戶扣除。
請注意: 如會員未能登機的經典航班獎勵航段由捷星航空營運,則有關航段將被視為已使用而無法恢復。重新計算行程所須的澳航積分,將連同已乘搭航段一併計算。
14.4 經典航班獎勵 – 僅屬澳洲航空及夥伴航空公司的預訂細則
14.4.1 經典航班獎勵行程所須澳航積分將會以一個單程行程段或一組單程行程段計算,而行程內每個行程段所須澳航積分之總和,即為該行程的所須澳航積分。
14.4.2 任何使用澳洲航空、捷星航空或夥伴航空公司經典航班獎勵表 (獎勵表載於 qantas.com)的行程段,其距離不可超過 24,135 公里(15,000 里)。超過此距離的旅程必須分割成獨立行程段。
14.4.3 如行程段中預訂了混合艙等,該趟行程段所須澳航積分會以以下任何一項的最低標示澳航積分數目等級計算:
(a) 該趟行程段所乘搭最高艙等的澳航積分數目等級;或
(b) 行程段內所乘搭艙等每有改變,便將該段歸分成一個行程段,按此把該個行程段分為數段後所須澳航積分之總和。
14.5 經典航班獎勵 –「寰宇一家」經典航班獎勵的預訂細則
14.5.1 「寰宇一家」經典航班獎勵指乘搭至少兩間除澳洲航空以外的「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航班的經典航班獎勵行程,而當中並不包括非「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的航班。
14.5.2 使用「寰宇一家」經典航班獎勵表 (獎勵表載於 qantas.com)的經典航班獎勵,其距離不可超過 56,315 公里(35,000 里)。超過此距離的旅程必須分割成獨立行程。
14.5.3 單程「寰宇一家」經典航班獎勵行程將會當作來回行程計算。如「寰宇一家」經典航班獎勵行程的終結地點並非出發地點,計算兌換航班獎勵所須澳航積分及行程最遠距離時,必須包括會員由終結地點直接回到出發地點的距離。
14.5.4 以下的中途停留條件將適用於「寰宇一家」經典航班獎勵:
(a) 行程可包括最多五次免費中途停留;
(b) 不可增加額外中途停留次數;
(c) 行程內的任何一個城市僅可一次中途停留;及
(d) 行程內的任何一個城市僅可作兩次轉機。
14.5.5 地面運輸段可包括入「寰宇一家」經典航班獎勵行程的一部分,惟出發點與下一個抵達點之間的距離將會一併計算在該行程的獎勵積分區域內。
14.5.6 如「寰宇一家」經典航班獎勵中包括混合艙等,行程將會以當中所預訂最高艙等的澳航積分數目等級計算。
14.6 經典航班獎勵 – 發出機票
14.6.1 除另有訂明,經典航班獎勵將於原發出機票的出發日期起計一年內有效。部分特惠推廣之經典航班獎勵(例如可用較少積分兌換的經典航班獎勵)的有效日期或會較短。日本航空國內行程中的經典航班獎勵機票將於發出日起計三個月內有效。
14.7 經典航班獎勵(不包括含有經典航班獎勵的合併經典航班獎勵預訂)- 更改機票
14.7.1 除本條款第 14.7 條及第 14.8 條說明之例外情況外,所有經典航班獎勵於任何時候均不可更改。任何可作更改皆視乎經典航班獎勵的供應情況而定。
14.7.2 如預訂中同時包括非經典航班獎勵及經典航班獎勵航班,後者或合併預訂中的航段若需任何更改,將根據條款第 14.8 條所述之細則處理,本第 14.7條條款將不適用。
14.7.3 經典航班獎勵可於出票前更改而毋須更改費;然而,任何更改將根據本第 14.7 條條款,以及分別列述於預先訂購和有效期限之條款第 14.2.2 及 14.6.1 條處理。
14.7.4 視乎本第 14.7 條條款所訂,經典航班獎勵於出票後及旅途開始前可作以下更改,而每位乘客將被收取更改費(請參閱費用列表):
(a) 更改航班編號;
(b) 更改乘搭日期;
(c) 更改乘搭艙等;
(d) 更改任何航段的航線或航空公司;
(e) 更改名字(僅限機票上以澳航 (QF) 為航班編號、並由澳航營運之航班);及
(f) 要求取消機票並回存澳航積分。請注意,僅尚未到期之澳航積分方會被存回帳戶。
14.7.5 按照本條款第 14.7 條所訂,如整個預訂只有澳洲境內航段,則經典航班獎勵航班可於起飛前作以下更改,而每位乘客將被收取更改費(請參閱費用列表):
(a) 更改航班編號;
(b) 更改乘搭日期;
(c) 更改乘搭艙等;及
(d) 更改沒有中途停留的直達或非直達航段航線(假設出發和目的地城市不變)或航空公司。
14.7.6 按照本條款第 14.7 條所訂,如預訂有一段或以上航段不在澳洲境內,而所更改的航段不包括須隨更改重新出票的夥伴航空公司航班,則經典航班獎勵航班可於起飛前作以下更改。如作上述任何更改,每位乘客將被收取更改費(請參閱費用列表):
(a) 更改航班編號;及
(b) 更改乘搭日期。
14.7.7 如在於經典航班獎勵出票後作任何更改,每位乘客將被收取更改費(請參閱費用列表)。於行程首個航段離開出發點前 24 小時內,將不可再就經典航班獎勵作任何須重新出票的改更。
14.7.8 於行程首個航段離開出發點前 24 小時內,將不可再就任何經典航班獎勵作以下更改:
(a) 更改乘搭艙等;
(d) 更改任何航段的航線或航空公司;及
(c) 更改名字(僅適用於機票上以澳航 (QF) 為航班編號、並由澳航營運之航班);及
14.7.9 行程內每個航段出發前 24 小時內,均不可再在 qantas.com 就任何經典航班獎勵作更改。
14.7.10 只有原本以澳航積分兌換經典航班獎勵的會員,方可更改會衍生積分費用(請參閱費用列表)的經典航班獎勵,而會員辦理更改時,亦必須有足夠澳航積分抵換相關費用。
14.7.11 如以電話或親身更改經典航班獎勵預訂,除任何適用的更改費外,每位佔座位乘客均會被收取服務費(請參閱費用列表)。
14.8 合併經典航班獎勵的預訂 – 更改機票
14.8.1 合併經典航班獎勵預訂內的經典航班獎勵航段如須作任何更改,則按照預訂內所有航段中限制最多的票價細則辦理。任何因更改該預訂的經典航班獎勵航段而衍生的額外費用(退款情況除外),均須按照上述限制最多的票價細則所訂,以金錢支付。
14.9 經典航班獎勵(不包括含有經典航班獎勵的合併經典航班獎勵預訂)- 取消機票及退款
14.9.1 條款第 14.9 條以澳航承運條款 及《澳洲消費者法 (Australian Consumer Law)》為依歸。 視乎情況,你或會根據《澳洲消費者法》而有權要求退款或其他補償。如出現此情況,則有關退款或其他補償將毋須(以現金或澳航積分)支付費用。
14.9.2 乘搭澳洲航空、「寰宇一家」成員航空公司及夥伴航空公司(包括捷星航空)的經典航班獎勵,可於旅途開始前申請退款及回存積分至帳戶。 在適用情況下,僅尚未到期之澳航積分方會被存回帳戶。同時,會員亦會被收取取消機票退款費(請參閱費用列表)。
14.9.3 經典航班獎勵的旅途一旦開始,則即使餘下旅途尚未完成,該獎勵亦會被視為已使用獎勵。未使用機票票券之澳航積分,將不會存回有關會員之帳戶。
14.9.4 如航空公司取消經典航班獎勵,並且未能作其他合理的搭乘安排,澳航忠誠將豁免任何經典航班獎勵退款申請之取消機票退款費,而相關的澳航積分亦會存回會員帳戶。
14.10 合併經典航班獎勵的預訂 - 取消機票及退款
14.10.1 條款第 14.10 條以澳航承運條款及《澳洲消費者法》為依歸。 視乎情況,你或會根據《澳洲消費者法》而有權要求退款或其他補償。如出現此情況,則有關退款或其他補償將毋須(以現金或澳航積分)支付費用。
14.10.2 合併經典航班獎勵預訂內的經典航班獎勵航段如須取消及/或退款,則按照行程內所有航段中限制最多的票價細則及以下條文處理:
(a) 如於旅途開始前要求退款,而支付經典航班獎勵航段的金額相等或高於適用票價細則訂明的取消費或退款費,則該經典航班獎勵航段的退款將包括把兌換時所用澳航積分存回會員帳戶,以及把支付款項經扣除適用票價細則所列的相關取消費或退款費後,退還至會員的認可付款卡。
(b) 如於旅途開始前要求退款,而支付經典航班獎勵航段的金額少於適用票價細則訂明的取消費或退款費,則該經典航班獎勵航段的退款僅包括把兌換時所用積分中可退還的部分存回會員帳戶,以及把已支付款項中可退還的部分會退還至會員的認可付款卡。
(c) 如於旅途開始後要求退款,則該經典航班獎勵航段的退款僅包括把兌換時所用澳航積分中可退還的部分存回會員帳戶,以及把已支付款項中可退還的部分會退還至會員的認可付款卡。
(d) 在適用情況下,僅尚未到期之澳航積分方會被存回帳戶。
(e) 退款申請只可透過致電澳洲航空提出。
14.10.3 除非本條款及細則另有列明,如經典航班獎勵航段或合併經典航班獎勵預訂中的航段被取消,而其適用票價細則指明原來票價可用以抵付新的票價,故此需要得知原來票價或商業機票價值(視乎適用票價細則所示為準),則有關經典航班獎勵航段的原來票價或商業機票價值,將按照適用票價細則所定之未使用機票餘下金額價值計算。
15. 以澳航積分兌換積分加現金航班
15.1 積分加現金航班 - 一般條款
15.2 積分加現金航班 – 預訂
15.2.1 積分加現金航班可透過 qantas.com 或直接於 jetstar.com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 作網上預訂(視乎何者適用)而毋須預訂費——會員預訂某些積分加現金航班時,或會被轉至 jetstar.com 繼續完成預訂而毋須任何費用。
15.2.2 積分加現金航班僅可於相關航空公司釋出有關座位時以及於以下時間前預訂:
(a) 票價細則中訂明的時間;及
(b) 預計出發時間前24小時,惟於 qantas.com上預訂積分加現金航班,國內航班最遲可於預計出發時間的兩小時前預訂,而國際航班則最遲可於預計出發時間的四小時前預訂;或於 jetstar.com 上預訂(視乎何者適用)積分加現金航班,不論國內或國際航班最遲均可於預計出發時間的兩小時前預訂。
部分地區及海外地點或須於出發前 14 天或之前預訂,以便發出及郵寄積分加現金航班的機票(於 jetstar.com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 預訂之積分加現金航班者,則為行程確認單)。部分出發地點或設最短預訂時間限制。欲了解其他出發地點的資料,請致電澳洲航空。
15.3 積分加現金航班 – 預訂細則
15.3.1 qantas.com 或 jetstar.com(視乎何者適用)所顯示的積分加現金航班所須澳航積分(或選用積分加現金的所須澳航積分與支付金額),已包括稅項、費用和承運商收費(包括商品及服務稅),但不包括任何適用的獎勵協助費、當地機場於辦理登機手續時徵收之任何費用,以及使用認可付款卡支付有關獎勵所須金額而要繳付的任何費用(及其所衍生的商品及服務稅)。 會員將須支付任何獎勵協助費、當地機場於辦理登機手續時徵收之任何費用,以及使用認可付款卡支付有關獎勵所須金額而要繳付的任何費用(及其所衍生的商品及服務稅)。
15.3.2 獲取積分加現金航班的所須澳航積分數目與支付金額以 qantas.com 或 jetstar.com(視乎何者適用)內「預訂」部分中所列述者為準。
15.3.3 儘管本條款及細則已有任何規定,獲取積分加現金航班的所須澳航積分數目與支付金額均會隨時更改。 同樣地,預訂積分加現金航班時,qantas.com 或 jetstar.com(視乎何者適用)內所標示的積分數目與金額,均只於報價時有效。於 jetstar.com 預訂積分加現金航班時,澳航積分與支付金額的分配比例,將由捷星航空按預訂時所包括之票價、稅項、費用、承運商收費及其他產品或服務而決定。如於報價後延遲或未有完成預訂,所選行程的標示澳航積分數目及金額或會有所改動。
15.4 積分加現金航班 – 發出機票
15.4.1 於 jetstar.com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 預訂的積分加現金航班,將會獲發行程確認單(而非機票)。行程確認單將寄至於 jetstar.com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 預訂時所提供的電郵地址。
15.5 積分加現金航班 – 更改機票
15.5.1 積分加現金航班僅可根據適用的票價細則及本條款及細則而更改。因更改積分加現金航班而衍生的任何費用(退款情況除外),均須按照票價細則所訂,以金錢支付。為計算該等費用,積分加現金航班的原來票價或商業機票價值(視乎適用票價細則所示為準),將按照票價細則所定之未使用機票(於 jetstar.com 預訂積分加現金航班者,則為未使用預訂)餘下金額價值計算。
15.5.2 除條款第 15.6 條所訂情況外,更改積分加現金航班將不會獲回存澳航積分或退款。
15.6 積分加現金航班 - 取消機票及退款
15.6.1條款第 15.6 條以澳航承運條款及《澳洲消費者法》為依歸。 視乎情況,你或會根據《澳洲消費者法》而有權要求退款或其他補償。如出現此情況,則有關退款或其他補償將毋須(以現金或澳航積分)支付費用。
15.6.2 積分加現金航班如須退款,僅可按照適用的票價細則及本條款及細則,以及以下條文辦理:
(a) 如於旅途開始前要求退款,而支付積分加現金航班的金額相等或高於票價細則訂明的取消費或退款費,同時原來的積分加現金航班並非在 jetstar.com 上預訂,則該積分加現金航班的退款將包括把兌換時所用澳航積分存回會員帳戶,以及把已支付款項經扣除票價細則所列的相關取消費或退款費後,退還至會員的認可付款卡。
(b) 如於旅途開始前要求退款,而支付積分加現金航班的金額少於票價細則訂明的取消費或退款費,同時原來的積分加現金航班並非在 jetstar.com 上預訂,則該積分加現金航班的退款僅包括把兌換時所用澳航積分中可退還的部分存回會員帳戶,以及把已支付款項中可退還的部分會退還至會員的認可付款卡。
(c) 如於旅途開始後要求退款,而原來的積分加現金航班並非在 jetstar.com 上預訂,則該積分加現金航班的退款僅包括把兌換時所用澳航積分中可退還的部分存回會員帳戶,以及把已支付款項中可退還的部分會退還至會員的認可付款卡。
(d) 如原來的積分加現金航班在 jetstar.com 上預訂,並於旅途開始前要求退款,而票價細則列明該積分加現金航班可獲全數退款,同時支付該積分加現金航班的金額相等或高於票價細則訂明的取消費或退款費,則就預訂中的積分加現金航班或任何其他產品或服務的退款,將包括把兌換時所用澳航積分存回會員帳戶,以及把已支付款項經扣除票價細則所列的相關取消費或退款費後,退還至會員的認可付款卡。
(e) 不論於旅途開始前或開始後要求退款,如支付積分加現金航班的金額少於票價細則訂明的取消費或退款費,而原來的積分加現金航班在 jetstar.com 上預訂,則就預訂中的積分加現金航班或任何其他產品或服務的退款,僅包括把兌換時所用積分中可退還的部分存回會員帳戶,以及把已支付款項中可退還的部分會退還至會員的認可付款卡。
(f) 在適用情況下,僅尚未到期之澳航積分方會被存回帳戶。
(g) 退款申請只可透過致電澳航或捷星聯絡中心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提出,按適用情況而定。
15.6.3 除非本條款及細則另有列明,如積分加現金航班被取消,而其適用票價細則列明原來票價可用以抵付新的票價,故此需要得知原來票價或商業機票價值(視乎適用票價細則所示為準),則有關積分加現金航班的原來票價或商業機票價值,將按照適用票價細則所定之未使用機票(於 jetstar.com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 預訂積分加現金航班者,則為未使用預訂)餘下金額價值計算。
16. 經典升級獎勵
16.1 一般條款
16.1.1 經典升級獎勵可用澳航積分以 qantas.com 上顯示的積分額兌換(最新的積分兌換數目等級均列於 qantas.com)。 經典升級獎勵將視乎座位供應管理情況而定,且供應量有限。
16.1.2 會員要求兌換經典升級獎勵,以及確認經典升級獎勵時,必須持有足夠兌換經典升級獎勵的澳航積分。 經典升級獎勵一經確認,澳航積分將會從會員帳戶扣除。
16.1.3 合資格的已付款項及確認之機票,以及下列航班之經濟艙及尊尚經濟艙經典航班獎勵,可使用經典升級獎勵:
(a) 由澳航營運、並於機票上以澳航 (QF) 為航班編號之航班服務;及
(b) 不定期於機票上以澳航 (QF) 為航班編號的代碼共享航班;
有關辦理事宜以本條款及細則為依歸。
16.1.4 經典升級獎勵不適用於:
(a) 商務艙國際經典航班獎勵的航班,包括在同一預訂中,與非經典航班獎勵的航班合併預訂的商務艙國際經典航班獎勵航班;
(b) 以折扣票價乘搭之澳航國際航班,包括 E、N、O 及 Q 艙等的積分加現金航班;
(c) 於機票上以澳航 (QF) 為航班編號的代碼共享航班,惟澳航忠誠不時公佈之條款另有訂明者除外。
16.1.5 如要求在機票上的兩個或以上獨立航段使用經典升級獎勵,每個航段所須澳航積分將會分別標示。
16.1.6 使用經典升級獎勵者將適用以下細則:
(a) 經典升級獎勵不能與未指定日期機票、以不能賺取澳航積分票價購得之機票、旅遊業界折價機票、獎品機票或任何其他推廣特惠機票同時使用;
(b) 經典升級獎勵僅可用於會員已出票行程上所列的航段;
(c) 經典升級獎勵或僅可進行以下升級:
(i) 折扣經濟艙、經濟艙或彈性經濟艙升級至尊尚經濟艙,或經典航班獎勵經濟艙升級至尊尚經濟艙(如座位供應情況許可);
(ii) 折扣經濟艙、經濟艙或彈性經濟艙升級至商務艙,或經典航班獎勵經濟艙升級至商務艙(如座位供應情況許可);
請注意:登記安排升級至商務艙之經典升級獎勵時,會員可同時登記安排升級至尊尚經濟艙之經典升級獎勵(如座位供應情況許可)。一旦未能安排升級至商務艙的經典升級獎勵,後者便會納入考慮;
(iii) 折扣尊尚經濟艙、尊尚經濟艙、彈性尊尚經濟艙或經典航班獎勵尊尚經濟艙(如座位供應情況許可)升級至商務艙;
(iv) 折扣商務艙、商務艙或彈性商務艙升級至頭等艙(如座位供應情況許可)。
請注意:除折扣商務艙、商務艙或彈性商務艙外,其他艙等無法升級至頭等艙;
(d) 可賺取之澳航積分及等級積分僅可按原來購買或兌換之艙等,而非升級後的艙等計算;
(e) 原來購買或兌換之票價的相關票價細則仍然適用,不受升級後的艙等影響。
(f) 特別餐膳或未能於升級後的艙等提供。
16.1.7 已登記要求經典升級獎勵的會員,將會透過手機短訊、qantas.com 的「管理預訂」或於辦理登機手續時,得知其經典升級獎勵是否已獲確認。
16.1.8 如會員於航段的經典升級獎勵獲確認前取消或更改該航段,其經典升級獎勵的要求將會被取消,並須重新提出安排經典升級獎勵的要求。
16.1.9 根據條款第 16.1 條所訂,如會員在航班預計出發時間的 24 小時內取消已確認之經典升級獎勵,或未有登上已確認經典升級獎勵的航班(即預訂後未登機 (no-show)),會員將喪失該經典升級獎勵,以及任何用以兌換之的澳航積分,同時原來購買或兌換的艙等或不會再有座位供應。 如會員於在航班預計出發時間的 24 小時或以前取消已確認之經典升級獎勵,該經典升級獎勵可獲退款,而會員將被徵收未使用經典升級獎勵退款費(請參閱費用列表)。
16.1.10 在澳洲航空確認經典升級獎勵前,會員可要求取消該經典升級獎勵而不會喪失澳航積分。
16.1.11 如預訂中包含數名人士的行程,而所有乘客皆為合資格家庭成員,則任何經網上要求安排的經典升級獎勵服務將適用於每位乘客。如預訂包含合資格家庭成員以外的乘客,該乘客需要先聯絡澳洲航空以分拆預訂,會員方可要求安排經典升級獎勵。
16.1.12 經典升級獎勵之要求一經提出,於提出經典升級獎勵要求以至航班出發期間的個人密碼更改一律須通知澳洲航空,否則有關經典升級獎勵之要求將不會獲處理。
16.1.13 額外適用於經典升級獎勵的條款及細則,會於提出經典升級獎勵的要求時詳列於 qantas.com,會員必須先接納有關條款及細則,方可提出要求。
16.2 經典升級獎勵 – 僅適用於乘搭澳洲境內的行程(乘搭航班 QF400 及以上,及航班 QF1-199 的國內部分)
16.2.1 經典升級獎勵可要求於特定航班安排,並可在其預計出發時間的 353 天至 24 小時前提出。經典升級獎勵的安排視乎要求時的供應情況而定。如經典升級獎勵要求在提出時可予以安排,其會被立刻確認,而澳航積分亦會從會員帳戶中扣除。
16.2.2 如經典升級獎勵要求於提出時未能安排,則會員可選擇先登記獎勵,以便稍後所預訂航班的供應情況容許作此獎勵安排。澳航忠誠將按澳洲航空確定的多項因素,包括原本預訂之艙等及會員之會籍級別,於預計出發時間的 90 天至 24 小時前,決定可獲安排(如有)的已登記經典升級獎勵要求。
16.2.3 如果要求安排經典升級獎勵的行程同時包括使用同一澳航 (QF) 航班編號的國際及國內部分,則有關要求將會被當為國際經典升級獎勵辦理。有關國際經典升級獎勵的條文均詳列於條款第 16.3 條。
16.3 經典升級獎勵 – 適用於國際行程(乘搭航班 QF1-199)
16.3.1 經典升級獎勵可要求於特定航班及特定日期安排,其可透過致電澳洲航空,或如持有電子機票的會員則可在 qantas.com,於有關航班從首個地點預計出發時間的 353 天至 24 小時前提出。經典升級獎勵的安排視乎供應情況而定。於出發地點預計出發時間之 24 小時內所提出的經典升級獎勵要求,將不會受理。
16.3.2 澳航忠誠將按澳洲航空確定的多項因素,包括原本預訂之艙等及會員之會籍級別,於有關航班從出發地點預計出發時間的七天至 24 小時前之間的任何時候,決定可獲安排(如有)的經典升級獎勵要求。
16.3.3 如會員獨自乘搭航班,於提出國際經典升級獎勵要求之時,可考慮選擇在機場升級(如該經典升級獎勵在之前仍未獲確認)。在機場安排的國際經典升級獎勵所適用之條款及細則,將於提出經典升級獎勵要求時於 qantas.com 上顯示,會員必須先接納有關條款及細則,方可提出有關要求。
16.3.4 如乘客一起同行,但各自進行預訂,則有關預訂的經典升級獎勵安排將會分開處理。澳洲航空與澳航忠誠不能保證兩項獎勵要求均會獲得安排。
16.3.5 經典升級獎勵一旦成功安排,乘客將會失去之前獲分配的座位,如乘客之後希望取消其經典升級獎勵,原來艙等或不會再有座位供應。
16.3.6 如果要求安排經典升級獎勵的行程同時包括使用同一澳航 (QF) 航班編號的國際及國內部分,則有關要求將會被當為國際經典升級獎勵辦理。
17. 國內航班出發日升級獎勵
17.1 出發日升級獎勵可用澳航積分以 qantas.com 上顯示的積分額兌換,並按該網站公佈的條款及細則及本第 17 條條款辦理。要求一旦成功處理,澳航積分便會從會員帳戶中扣除。
17.2 可進入澳航俱樂部貴賓室的會員皆可要求安排出發日升級獎勵,惟要求僅可於澳洲境內的澳航俱樂部貴賓室提出。由第三方營運的機場貴賓室或 QantasLink 貴賓室均無法安排。當澳航俱樂部會員獨自乘搭航班時,亦可於國內航班的辦理登機手續專櫃(如設此功能)要求安排出發日升級獎勵。
17.3 出發日升級獎勵僅可要求用以提升澳洲國內航班服務(QF400及以上)的一個艙等,即由折扣經濟艙、經濟艙或彈性經濟艙升級至商務艙,及經典航班獎勵經濟艙升級至商務艙。出發日升級獎勵並不能用於澳洲航空營運之國際航班服務 (QF1-199) 的國內部分。
17.4 出發日升級獎勵的要求可於預計出發時間前三小時起提出,至開始登機為止。
17.5 出發日升級獎勵視乎相關預訂艙等的座位供應情況及機場營運規定而提供。特別餐膳或未能提供升級後的艙等。澳航忠誠或會偶爾需要在部分航線或特別情況下(例如服務突如其來被擾亂,導致澳航俱樂部人手需求大量增加)限制本項服務而不會事前通知。
17.6 出發日升級獎勵一經確認和處理後,用以兌換的澳航積分於任何原因下皆不可存回會員帳戶或退還,惟澳航積分因澳洲航空或澳航忠誠失誤而被錯誤兌換者除外。
18. 積分券
18.1 積分券以獎勵形式在澳洲或新西蘭提供,會員可以於澳洲澳航消費獎賞店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或新西蘭澳航消費獎賞店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網站上所示數目等級的澳航積分進行兌換,以換取其他由澳航忠誠指定的產品及服務。 積分券於發出日起計有效,有效期以券上所標示為準。
18.2積分券可透過 澳洲澳航消費獎賞店 或 新西蘭澳航消費獎賞店 網站,以電話或傳真,或提早 14 天以郵寄方式申索。發出積分券或須時十個工作天,發出後將以電郵或普通郵件送出。會員有責任就積分券送達預留足夠時間。如透過致電澳航消費獎賞店預訂積分券,或須為每宗預訂支付獎勵協助費(請參閱費用列表)。
18.3 積分券不可兌換為金錢,如遭失竊、被盜、有缺損或毁壞皆不可更換。積分券乃按照券上細則發出。
18.4 積分券僅限用作券上所述服務。其他例如酒店住宿的餐膳、洗衣服務或電話費,及汽車租賃服務的汽油或保險等沒有標明於券上的項目,均須由使用者支付。
19. 增值積分
19.1 如會員未有足夠澳航積分兌換特定獎勵,可按澳航忠誠所訂的換購額,就該獎勵購買額外澳航積分,並按照下列各項辦理:
(a) 所購買澳航積分僅可存入會員帳戶;
(b) 澳航積分僅可就兌換特定獎勵而購買;
(c) 每次須購買最少 1,000 澳航積分及最多 150,000 澳航積分,並以澳航忠誠訂明的數量為單位;
(d) 每位會員可於十二個月內購買額外澳航積分四次;
(e) 已購買的積分均不設退款;及
(f) 會員於加入澳航飛行常客計劃後 30 天內不可在網上購買增值積分。
19.2 購買額外澳航積分並不保證該獎勵可供兌換。
19.3 除澳洲航空另有指明,會員透過電話購買澳航積分,均會被收取獎勵協助費(請參閱費用列表)。
19.4 澳航積分不設現金價值,亦不能轉換成金錢。 除本條款及細則訂明之外,積分均不可出售、轉移或交換。而購買額外澳航積分的價格亦不代表澳航積分的現金價值。
20. 會籍級別、等級積分及禮遇
20.1 會籍級別
20.1.1 澳航飛行常客中共設五個會籍級別,當中以銅會籍為起始級別。會員可透過賺取等級積分,晉升至更高級的銀會籍、金會籍、白金會籍及 Platinum One。
20.1.2 透過付款或積分加現金航班形式(為免生疑問,不抱括經典航班獎勵之航班),乘搭澳洲航空、「寰宇一家」聯盟航空公司、斐濟航空、捷星航空、QantasLink 及其他澳航忠誠不定期指定航空公司的特定固定計劃航班,並符合特定票價等級,即可賺取等級積分。詳情請參閱 qantas.com 上的航空公司積分賺取表。
20.1.3 以下各項不可賺取等級積分:
(a) 航空公司積分賺取表沒有列出或包括在內的部分「寰宇一家」聯盟航空公司及夥伴航空公司的票價種類及航線(請參閱航空公司積分賺取表);
(b) 嬰兒機票(嬰兒機票不包括有為其購買座位之嬰兒);
(c) 包機航班;
(d) 貨運航班;
(e) 免費機票;
(f) 經典航班獎勵航班;
(g) 旅遊業界回贈機票;
(h) 比賽獎品機票;
(i) 經拍賣而獲得的機票;或
(j) 限制賺取等級積分或受其他特別規定約束而不能累積等級積分之機票。
20.1.4 為達到及保留銀、金、白金及 Platinum One 級別而須的等級積分數目均在 qantas.com 公佈。
20.1.5 為於每個會籍年達到及保留銀、金、白金及 Platinum One 級別而乘搭的行程中,必須包括至少四個以澳洲航空、QantasLink 或捷星為銷售承運商的合資格航段。
20.1.6 會籍級別有效期至少一年。
20.1.7 於會員保留金、白金及 Platinum One 級別時所獲贈的免費澳航俱樂部會籍,按澳航俱樂部條款及細則提供。
20.1.8 會員有責任查閱擬預訂行程是否合資格賺取等級積分,而如其可賺取等級積分,則查閱其可賺取的等級積分數目。
20.1.9 除非澳洲航空另有訂明,會籍級別及等級積分不適用於澳航商務獎勵會員帳戶。
20.2 終生認可資格
20.2.1 成功累計等級積分達到特定數目等級的會員,可獲頒終生認可資格。於 1998 年 9 月 1 日之前加入澳航飛行常客計劃的會員,其累計等級積分的總數將包括所有由 1998 年 9 月 1 日起賺取的級別積分或等級積分。於 1998 年 9 月 1 日之後加入澳航飛行常客計劃的會員,其累計等級積分的總數將由其加入日期起計算。
20.3 額外禮遇
20.3.1 澳航忠誠或會根據會籍級別,不定期提供額外禮遇。該等禮遇或選擇的詳情,以及任何額外的適用條款及細則均載於 qantas.com。
20.4 白金額外獎勵
20.4.1 當白金會籍或 Platinum One 會員於一個會籍年內,以澳航 (QF) 航班編號航班(包括使用澳航 (QF) 航班編號的夥伴航空公司航班),或捷星航空(JQ、3K、GK 及 BL)航班編號航班(包括使用捷星航空航班編號的夥伴航空公司航班)賺取的等級積分首次達到 2,400 積分,即有機會選取一系列精選禮遇中的其中之一。惟從其他夥伴航空公司、非飛行優惠及賺取額外等級積分的推廣計劃中賺取的等級積分,以及忠誠額外賞均不能用以取得白金額外獎勵。該等禮遇或選擇的詳情,以及任何額外的適用條款及細則均載於 qantas.com/platinum。根據本條款而提供的任何優惠禮遇,會於成功達到白金額外獎勵的資格當天之後起計 90 天後到期。優惠禮遇一旦到期便無法補領。
20.4.2 白金會籍或 Platinum One 會員可獲贈免費金會籍,其相關細則如下:
(a) 每位會員每一會籍年僅可推薦一位家庭成員或朋友。如欲於下個會籍年繼續保留免費金會籍,會員必須於一個會籍年 內,乘搭澳航 (QF) 航班編號航班(包括使用澳航 (QF) 航班編號的夥伴航空公司航班),或捷星航空(JQ、3K、GK 及 BL)航班編號航班(包括使用捷星航空航班編號的夥伴航空公司航班)累積滿 2,400 等級積分 ,並於每下一會籍年選取免費金會籍的選項。免費金會籍年共計 12 個月,由主要白金會籍會員或 Platinum One 會員的推薦日開始,至該位金會籍會員的澳航飛行常客會籍到期日為止;
(b) 如該位家庭成員或朋友並未於下一會籍年獲推薦取得免費金會籍(或如該位會員不符合享用條款第 20.4.1 條所述禮遇的資格),則將會按照普通金級別的條件,計算該位免費金會籍會員是否符合該級別的資格;
(c) 如會員已推薦一位家庭成員或朋友取得免費金會籍,於該會籍年內不能另選他人。
20.5 Platinum One 會籍額外禮遇
20.5.1 Platinum One 會員有機會可推薦一名家庭成員或朋友取得免費白金會籍,其相關細則如下:
(a) 如 Platinum One 會員的現有會籍年尚餘超過一個月的時間,同時現有會籍年內尚未推薦任何家庭成員或朋友 ,可推薦一名家庭成員或朋友 取得白金會籍。Platinum One 會員每個會籍年僅可推薦一人。如欲於下個會籍年繼續保留免費白金會籍,有關 Platinum One 會員必須賺取至少 3,600 等級積分,而當中至少 2,700 積分須來自澳航銷售航班;
(b) 免費白金會籍年與主要 Platinum One 會員的會籍年相同。
(c) Platinum One 會員可隨時要求取消其推薦人士的推薦資格,惟他們可能需要一段時間後,方可推薦新的人選取得白金級別會籍。如 Platinum One 會員已賺取保留其 Platinum One 會籍所須的等級積分,可於現有會籍年完結前兩個月更改推薦人士,或如會員未曾就新的 Platinum One 會籍年加入或更改推薦人士,則其可於新的會籍年內隨時作出更改。如 Platinum One 會員已成功達到保留其 Platinum One 會籍所須的等級積分,其推薦人士的白金會籍將會自動延長。
(d) 除非推薦人士遭取消推薦資格,否則只要有關 Platinum One 會員繼續保留其身份級別,推薦人士將繼續享有白金會籍。一旦推薦人士遭取消推薦資格,或有關 Platinum One 會員未保留其 Platinum One 會籍,推薦人士的會籍級別將於現有會籍年完結時獲重新評估,而其會籍級別亦將作相應調整。
20.6 Platinum One 會員額外禮遇
20.6.1 Platinum One 會員可於下列服務及支援服務而獲費用豁免,其相關細則如下:
(a) Platinum One 會員於澳航聯絡中心以澳航積分預訂獎勵航班及經典升級獎勵,以及以現金支付商業航班預訂時,可獲豁免獎勵協助費及預訂費。商業航班預訂如欲符合費用豁免資格,新預訂中必須至少包括一個澳航 (QF) 航班編號航班,同時至少一位 Platinum One 會員搭乘該預訂的航班,或如為家庭成員預訂,則該位 Platinum One 會員必須於另一預訂中乘搭相同航班。商業航班預訂費用豁免適用於預訂內的所有乘客。包括更改費在內的其他費用則仍然繼續生效。
(b) 於 Platinum One 會員之飛行常客帳戶中作任何轉入或轉出的家庭成員積分轉移,均可獲豁免家庭成員積分轉移服務費。
20.6.2 乘搭澳航國內彈性票價航班的 Platinum One 會員,可要求轉換至下一可乘航班而毋須支付任何相關差價,其相關細則如下:
(a) 會員必須以彈性票價(預訂 B、H、K、M、Y、J 或 C 艙等)乘搭澳航國內航班;
(b) 更改僅可於澳航機場貴賓室或澳航服務櫃台辦理,同時僅限更改至與原來航班航線相同的同日出發航班,亦需視乎該航班相同艙等的座位供應情況而安排;
(c) 僅限更改從提出更改要求機場出發的單段航程;
(d) 會員仍須遵守正常辦理登機手續及航班關閘的時間。
20.6.3 如 Platinum One 會員於一個會籍年內,乘搭澳航 (QF) 航班編號航班(包括使用澳航 (QF) 航班編號的夥伴航空公司航班),或捷星航空航班編號(JQ、3K、GK 及 BL)航班(包括使用捷星航空航班編號的夥伴航空公司航班)賺取滿 5,000 等級積分,將獲贈額外 75,000 澳航積分。如 Platinum One 會員於一個會籍年內,乘搭澳航 (QF) 航班編號航班(包括使用澳航 (QF) 航班編號的夥伴航空公司航班),或捷星航空航班編號(JQ、3K、GK 及 BL)航班(包括使用捷星航空航班編號的夥伴航空公司航班)賺取滿 7,000 等級積分,將再獲贈額外 100,000 澳航積分。惟從其他夥伴航空公司的合資格航班,以及賺取額外等級積分的推廣計劃中賺取的等級積分,均不會計算在內。額外的澳航積分會於積分數目達標後兩個工作天內,於有關 Platinum One 會員的帳戶內顯示。
20.7 優先訂購經濟艙座位
20.7.1 Platinum One 會員及白金會籍會員可享優先訂購經濟艙座位服務,其相關細則如下:
(a) 會員必須乘搭使用澳航 (QF) 航班編號的澳航營運服務(不包括 QantasLink 的非飛行服務),並以持有或訂購指定票價種類的國內(Y 或 B 艙等的完全彈性票價)或國際行程(Y 艙等的經濟艙原價或 Y、B 或 H 艙等的最高級短暫停留特惠票價)的機票;
(b) 每次最多可要求訂購兩個座位,而其中一個必須為會員本身所用,另一座位則須給予使用付費機票而與會員同行之人士;
(c) 會員必須於預計出發日前一天的中午之前(以出發城市的當地時間計)作出有關預訂及要求;
(d) 澳航忠誠或會偶爾需要在部分航線或特別情況下限制本項服務而不會事前通知;
(e) 會員仍須遵守正常辦理登機手續時間及細則;及
(f) 本服務不適用於獎勵航班。
20.8 忠誠額外賞
20.8.1 會員在一會籍年內,透過乘搭澳航 (QF) 航班編號航班(包括使用澳航 (QF) 航班編號的夥伴航空公司航班),或捷星航空(JQ、3K、GK 及 BL)航班編號航班(包括使用捷星航空航班編號的夥伴航空公司航班),每賺取 500 等級積分,即可享忠誠額外賞,選擇賺取 8,000 澳航積分或 50 等級積分。每個會籍年最多可賺取四次忠誠額外賞。 請參閱航空公司積分賺取表,以了解可賺取等級積分的合資格航班及票價。
20.8.2 會員必須於成功達到忠誠額外賞的資格當天日的 90 天內選擇其心儀的忠誠額外賞。
20.8.3 當會員選擇忠誠額外賞等級積分後,該等等級積分將計算入達到及保留銀、金及白金級別,以及獲終生銀及金會籍所須的等級積分之內。忠誠額外賞等級積分將不計算在下一次的忠誠額外賞或達到與保留 Platinum One 級別、白金額外獎勵或其他 Platinum One 額外禮遇所須的等級積分之內。
20.8.4 計算忠誠額外賞的等級積分結餘會作調整,僅認受會員於現時的會籍年中賺取的等級積分。忠誠額外賞的計算將不會認受上一個會籍年所賺取的等級積分。
20.8.5 計算本第 20.8 條條款所述之忠誠額外賞所須等級積分,並不影響用以保留級別的等級積分。
20.9 經典航班獎勵座位編配
20.9.1 如供應情況許可,澳航忠誠有權為部分會員額外編配或讓其優先使用澳航營運航班上所選的經典航班獎勵座位。
21. 澳航消費獎賞店及零售獎勵
21.1 用積分兌換零售獎勵前,會員有責任閱讀及接受澳航消費獎賞店的條款及細則。零售獎勵僅可根據該等澳航消費獎賞店的條款及細則與本條款及細則獲取。
21.2 如透過致電澳航消費獎賞店預訂零售獎勵,或須為每宗預訂支付獎勵協助費(請參閱費用列表)。
21.3 除澳航消費獎賞店的條款及細則外,本第 21 條條款所載條文亦適用於零售獎勵及以兌換澳航積分獲取零售獎勵事宜。
21.4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條文與澳航消費獎賞店 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出現歧異,此情況下將以前者為準。
21.5 會員確認知悉:
(a) 獲取零售獎勵的所須澳航積分及選擇積分加現金兌換而所須的任何款項,均可於澳洲澳航消費獎賞店或新西蘭澳航消費獎賞店網站查閱,同時零售獎勵的所須澳航積分及款項,於兌換前或會隨時改動而不會事先通知會員;
(b) 澳洲航空將盡合理能力確保零售獎勵的資訊正確,惟除部分消費者保障法例的法定保養有所規定之外,該等資訊如有錯漏,澳洲航空恕不負責。
(c) 零售獎勵存貨或會有限;
(d) 零售獎勵的供應期或會有限;
(e) 零售獎勵均受其供應商的條款及細則約束;及
(f) 部分零售獎勵的供應或受其供應商的供應管理情況影響。
其他適用於零售獎勵的限制,可於澳洲澳航消費獎賞店 或 新西蘭澳航消費獎賞店 網站查閱。
21.6 會員有權自行決定以兌換澳航積分獲取零售獎勵。 澳洲航空及澳航忠誠不就任何零售獎勵之潛在價值(以金額表示的積分券面值除外)予以保證或作任何陳述。
21.7 澳航忠誠或會隨時不事前通知會員而撤回、限制、修訂、取消、增加或減少:
(a) 任何特定零售獎勵;
(b) 就零售獎勵而於廣告宣傳的供應條款;或
(c) 零售獎勵可供兌換的數量。
22. 個人資料
22.1 每位會員均確認知悉澳洲航空收集、使用及披露會員的資料,以讓澳洲航空為會員提供禮遇及管理澳航飛行常客計劃,以及進行本條款所列之其他活動。 澳洲航空網站上的私隱政策收錄了更多有關如何處理會員個人資料的詳情,第 22 條條款中有關該等使用方式的資料,應與之一併閱讀。
22.2 如會員不提供要求使用資料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會影響澳洲航空為該位會員提供的服務及會員所獲取的禮遇。
22.3 澳洲航空收集會員的個人資料(包括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會員可享的產品及服務):
(a) 以讓澳洲航空向會員推廣產品及服務,包括澳洲航空合作夥伴及澳洲航空認為會員會對其產品與服務有興趣的其他第三方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此乃澳航飛行常客計劃的主要目的之一;
(b) 以方便會員參與澳航飛行常客計劃及其他組織之顧客忠誠計劃,包括:
(i) 透過評斷會員的會籍申請,
(ii) 將澳航積分贈予會員,
(iii) 確認會員參與澳航飛行常客計劃的資格,並提供任何與計劃相關的產品及服務,及
(iv) 改善會員使用澳航飛行常客計劃的體驗,及令其更能迎合會員需要;
(c) 以讓澳洲航空及第三方供應商就會員產生消費者洞見,以更清楚了解會員的愛好及興趣,制訂出可迎合會員需要的體驗,改善向會員提供之產品及服務,以及向會員介紹澳洲航空、其旅遊服務合作夥伴與夥伴合作計劃的產品及服務。為此,澳洲航空或會收集及合併由第三方或公開來源(例如:澳洲統計局 (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 ABS) 人口普查資料)取得的會員個人資料;
(d) 如會員為「合資格澳航旅遊消費通會員」或「合資格澳航獎賞錢會員」,則以用作澳洲適用之產品披露聲明書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適用於居於澳洲的會員),或新西蘭適用之產品披露聲明書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適用於居於新西蘭的會員)所述的用途;
(e) 以辨別出可疑交易,並偵察及防止詐騙;
(f) 以透過包括產品開發及市場與行為調查在內的方式,改善澳洲航空及澳航忠誠的網站及服務;及
(g) 以管理運作澳航飛行常客計劃。
22.4 澳洲航空或會直接由會員身上收集其個人資料,包括會員何時登入其澳航飛行常客帳戶。澳洲航空亦會由第三方、澳航相關法人團體及捷星名下實體、夥伴航空公司、為澳洲航空提供服務的第三方供應商及澳航夥伴合作計劃(例如當會員透過其中一個澳航夥伴合作計劃進行登記或於該計劃進行交易時),收集會員的個人資料。
22.5 基於上述原因,澳洲航空或會向下列各方披露會員的個人資料:
(a) 夥伴航空公司、「寰宇一家®」聯盟航空公司,及非航空公司夥伴合作計劃。尤其當會員為關聯會員,澳洲航空或會向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阿聯酋航空披露關聯會員的個人資料,以讓阿聯酋航空為關聯會員提供 Skywards 飛行常客計劃(或其他替代之顧客忠誠計劃)的會籍;
(b) 如會員希望把其澳航飛行常客會籍連結至其 Woolworths Rewards 計劃會籍,則澳洲航空會與 Woolworths Ltd 交換其個人資料;
(c) 我們的集團公司;
(d) 任何為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提供服務的第三方供應商,包括協助澳洲航空決定會員是否合資格獲取澳航飛行常客計劃的產品及服務,並提供該等產品及服務(包括會員可享的產品及服務)、管理計劃、經營澳航熱線及服務中心、提供市場調查和市場推廣服務,以及協助防止及偵察詐騙活動;
(e) 澳洲航空的夥伴財務產品卡;及
(f) 在須履行其法律責任、因法律申索,或按有效送達及執行的法令或傳票要求的情況下,如執法機關及法庭的其他第三方。
22.6 上述各方的所在國家或與會員的所在國家不同,包括英國、美國、新西蘭、德國、菲律賓、澳洲及其他會員因會籍而前往或途經的任何國家。
22.7 就市場推廣作出之同意:成為會員者即代表其同意澳洲航空:
(a) 向其發送包括透過直接郵件、電話、電郵、手機短訊、應用程式通知及其他數碼方式所作之市場推廣通訊,當中涵蓋:
(i) 向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會員提供的最新消息及優惠;
(ii) 澳航酒店及澳航旅遊服務合作夥伴與夥伴合作計劃的優惠、最新消息及資訊;
(iii) 特惠機票及航班的最新消息及資訊;
(iv) 娛樂優惠及比賽活動;
(v) 澳洲航空名下產品,包括保險、金融服務、零售服務、活動與體驗、美酒消息;及
(vi) 讓會員得知最新的旅遊優惠活動和資料的 Red Email。
(b) 在會員為關聯會員的情況下,向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阿聯酋航空披露關聯會員的個人資料,讓其就會員在其 Skywards 飛行常客計劃(或其他替代之顧客忠誠計劃)的會籍聯絡有關關聯會員;及
(c) 將從第三方收集的資料與會員的個人資料聯結與合併,並利用和披露該等經過合併的個人資料,制訂迎合會員需要的體驗和內容,包括第三方內容及其他本條款及細則內所列之內容。
22.8 會員可選擇不收取上述所有通訊或當中的任何各項:
(a) 電郵及數碼廣告:更新「你的個人資料」內的接收電郵偏好;
(b) 應用程式通知:透過應用程式的偏好設定;及
(c) 手機短訊:從其中一個手機短訊中直接選擇不收取。
選擇不收取這些通訊,將導致澳洲航空未能向會員提供其憑會籍而本應可享的所有禮遇。
22.9 如欲索取更多詳情,了解澳洲航空如何處理個人資料,及在法例規定或容許的範圍內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請填妥載於 qantas.com/privacyquestions 的表格,或郵寄至 10 Bourke Road, Mascot, NSW, 2020 聯絡澳洲航空客戶服務中心 (Qantas Customer Care)。只有帳戶使用其姓名的會員方有權查閱其會籍資料。
22.10 即使本條款及細則效力終止,及澳航飛行常客計劃終止或暫停,本第 22 條條款仍然有效。
23. 法律責任
23.1 澳航忠誠確認知悉,部分司法管轄區的法例默示就產品或服務提供所訂之合約須包含不可豁除的條款、細則或保證。例如就澳洲的消費者而言,部分服務根據 2010 年《競爭及消費者法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聯邦)而附帶法定保證,保證服務會以應有的謹慎及專業提供,並合理地切合所需。而條款第 23.2 條並沒豁除或限制施行該等法律的意圖。
23.2 在條款第 23.1 條的規限下,並在任何相關司法管轄區之法律所容許的範圍內,就因本條款及細則或澳航飛行常客計劃而導致或與其有關(包括及不限於條款及細則或澳航飛行常客計劃之任何更改)的任何損失或任何類型申索(包括但不限於相應而生或經濟上的損失,或利益損失),澳航集團及其任何高級職員、員工或代理商概不負責。惟如該等損失或申索乃由澳航集團旗下公司或其任何高級職員、員工或代理商基於疏忽或故意的不當行為所導致者,則為例外。
24. 一般條款
24.1 釋義:除非文中另載相反意圖,否則在本條款及細則中:
(a) 單數詞包括複數的意思,反之亦然;
(b) 貨幣單位「元」或 「$」指澳洲元;
(c) 除非另有訂明,則所有金額包括任何適用的商品及服務稅;
(d) 日期或時間為世界協調時間 (Universal Time Code) 或格林威治標準時間 (GMT);
(e) 凡提及「包括」或「包含」者,皆指「包括但不限於」。
24.2 監管法例 不論會員於何處完成會籍申請手續或向澳航忠誠遞交申請,本條款及細則與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會籍均受澳洲新南威爾士州之法例監管,及根據其作解釋。就與本條款及細則或會籍有關連的任何事物而採取的任何行動或其他法律程序,會員均接受新南威爾士州的非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24.3 有關在新西蘭提供的服務或產品:1993 年新西蘭消費者保證法 (New Zealand Consumer Guarantees Act 1993) 可予適用,惟如會籍是或會員表示會籍乃因商業用途而獲取,則此情況下,該法例的條文將從本條款及細則中豁除。
24.4 本條款及細則中所有部分均不影響會員可擁有、並按包括競爭與消費者法 (2010)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及州與領土訂立之消費者保障法例在內法律所規定不可豁除的任何權利。
24.5 如本條款及細則中任何條文的部分或全部內容為不合法、無效或無約束力,則有關部分將會作必要程度的解讀,以確保其不會不合法、無效或無約束力,但如解讀並不可行,則其會從本條款及細則中去除,而本條款及細則的其餘條文將仍然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24.6 澳洲航空建議會員徵詢其會計師或稅務顧問的意見,確保已了解會就會籍和禮遇而衍生的任何稅項(包括附帶福利稅)。
24.7 商務顧客或可就其會籍索回澳洲的商品及服務稅。會員如須稅項發票,電 13 11 31,聯絡飛行常客服務中心。會員應徵詢稅務顧問的意見,以決定其是否合資格索回澳洲的商品及服務稅。如需更多有關商品及服務稅的資料,請向澳洲稅務局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查詢。如因澳洲商品及服務稅的緣故,而需轉換澳航飛行常客的外幣交易金額,轉換率將由澳航忠誠所訂。
© Qantas Airways Limited (ABN 16 009 661 901)
費用列表
本費用列表受《澳洲消費者法》約束。如你根據《澳洲消費者法》而有權要求退款或其他補償,則毋須(以現金或澳航積分)支付費用。
2019 年 11 月 19 日生效
額外行李限額 - 取消費
費用:每宗預訂每人 5,000 澳航積分
自動獎勵 (Auto Rewards) 服務費
費用:每次交易 200 澳航積分
獎勵協助費 – 購買增值積分
適用於透過飛行常客服務中心購買澳航積分的情況。有關款項必須於購買時支付。
費用:每次購買 A$35
獎勵協助費 - 獎勵航班預訂
於澳洲或新西蘭預訂獎勵航班可選擇以金錢支付費用(另有列明者除外)。有關款項必須於你預訂時支付。
國際預訂費用:
於 2019 年 12 月 18 日之前所作的預訂:每位乘客 6,000 澳航積分
於 2019 年 12 月 18 日及之後所作的預訂:每位乘客 7,700 澳航積分
其他地區預訂費用:
於 2019 年 12 月 18 日之前所作的預訂:每位乘客 3,500 澳航積分
於 2019 年 12 月 18 日及之後所作的預訂: 每位乘客 4,500 澳航積分
或可選擇以金錢付費的預訂(新西蘭國內航班不設金錢付費選項)之費用: 於 qantas.com 上「預訂收費」表所列的 A$ 或 NZ$ 預訂費。
獎勵協助費 – 零售獎勵及積分券
如於澳洲或新西蘭預訂零售獎勵及積分券,並須支付獎勵協助費,可選擇以金錢支付該費用。有關款項必須於你預訂零售獎勵或積分券時支付。
費用: 每宗預訂 3,500 澳航積分
或如可選擇以金錢付費:每宗預訂 A$35 或 NZ$35
獎勵協助費 – 轉移積分至合資格家庭成員
適用於透過飛行常客服務中心進行的轉移。有關款項必須於你進行轉移時支付。
費用: 每次轉移 A$35
取消機票退款費
更改費
更改僅可根據適用之票價細則辦理。
更改積分加現金航班之費用:
更改及服務費僅可以金錢支付,並載於適用的積分加現金航班票價細則內。
更改經典航班獎勵之費用:
每位乘客 5,000 澳航積分
經澳航聯絡中心更改經典航班獎勵者,除更改費外亦需支付如下服務費。
服務費
除適用之更改費外,辦理更改亦需支付服務費。
經澳航聯絡中心更改經典航班獎勵者,須支付服務費。
於澳洲或新西蘭更改獎勵航班預訂可選擇以金錢支付費用(另有訂明者除外)。有關款項必須於你作更改時支付。
更改乘搭商務或頭等艙的經典航班獎勵將不設服務費。
澳洲或新西蘭國內行程之費用:
於 2019 年 12 月 18 日之前更改預訂:每位乘客 4,000 澳航積分
於 2019 年 12 月 18 日及之後更改預訂:每位乘客 4,500 澳航積分
來回澳洲或新西蘭行程之費用:
於 2019 年 12 月 18 日之前更改預訂:每位乘客 4,000 澳航積分
於 2019 年 12 月 18 日及之後更改預訂: 每位乘客 4,500 澳航積分
國際預訂費用:
於 2019 年 12 月 18 日之前更改預訂:每位乘客 8,000 澳航積分
於 2019 年 12 月 18 日及之後更改預訂:每位乘客 7,700 澳航積分
或可選擇以金錢付費(新西蘭國內之預訂不設金錢付費選項):於 qantas.com 上「預訂收費」表所列的 A$ 或 NZ$ 更改費。
速遞費 - 緊急送遞會員資料套組
費用: 由 A$30 起
遺失機票補發費
透過澳航旅遊中心或機場補發已遺失紙本機票的費用(須以金錢支付):國際機票每張 A$75 或澳洲國內機票每張 A$55
未使用航班升級退款費或未使用經典航班獎勵退款費
費用: 每次升級 5,000 澳航積分
恢復費
費用: 每位乘客 5,000 澳航積分
重新發卡費
費用: 每張 A$10 或 1,000 澳航積分
結單索取費
費用: 每份結單 2,500 澳航積分
請注意:
- 費用包括適用的商品及服務稅。
- 如設有以 A$ 或 NZ$ 付款的選項,以 A$ 付款的選項適用於在澳洲兌換或提供服務的獎勵,而以 NZ$ 付款的選項則適用於在新西蘭兌換或提供服務的獎勵。
- 會員兌換獎勵或使用服務時均須支付費用。
- 按乘客收取的費用不計算不佔座位的嬰兒。
- 由旅行社進行或完成預訂的中國東方航空、日本航空、印度捷特航空 (Jet Airways) 及馬來西亞航空經典航班獎勵,毋須獎勵協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