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不便人士協助

對於需要行動不便人士協助或行程帶同本身輔助行動器材的乘客而言,我們在此為你概述計劃行程時將需要的詳情。

行動不便人士協助

本頁章節

我們注重你的舒適享受,並明白部分乘客在旅程中需要額外協助才可成行。 

在機場

我們的 乘客協助小冊子 (PDF)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 說明在澳洲境內旅程的轉機流程。小冊子亦可於澳洲境內所有機場的辦理登機手續櫃位索取。

於澳洲境內所有客運大樓,我們或會提供路旁行動輔助裝置協助,但須視乎能否安排輪椅和職員而定。由於受到職業健康和安全規例規限,我們不能協助移送乘客往返車輛。於抵達機場時,乘客必須由能夠告知我們的職員需要路旁輪椅的人士陪同。

我們的輪椅不可進入機場停車場。

為了能夠提供適當程度的協助,行動不便的乘客必須預留足夠時間辦理登機手續和登機。

若你的行動輔助裝置需要調整或拆解,你須負責裝拆行動輔助裝置。當有需要協助時,機場地勤人員將要求你說明、指示和監督行動輔助裝置的裝拆工作。這或會包括根據 危險品 規定終止接駁和接駁電池。

辦理登機手續

就澳洲境內出發而言,要求行動輔助裝置協助的乘客需要於以下時間到達機場:

  • 如乘搭澳洲國內航班客運大樓出發的航班,航班出發前 60 分鐘
  • 如乘搭國際航班客運大樓出發的航班,航班出發前最少 2 小時(不論乘搭國際航班的澳洲國內航段還是國際航段)。

就由澳洲境外的海外機場出發而言,請向當地澳航辦事處查詢,並預留比一般辦理登機手續時間多 30 分鐘的額外時間。

乘客可在辦理登機手續時或在出發閘口將行動輔助裝置交予職員。若你選擇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將你的行動輔助裝置交予職員,你將轉用我們安排的輪椅,並由職員協助你前往出發閘口。

登機

若你選擇在出發閘口將你的行動輔助裝置交予職員,你必須辦理登機手續、完成所有安檢和出入境手續(如適用)以及於以下時間到達出發閘口:

  • 如乘搭澳洲國內航班客運大樓出發的航班,航班出發前 40 分鐘
  • 如乘搭國際航班客運大樓出發的航班,航班出發前 60 分鐘(不論乘搭國際航班的澳洲國內航段還是國際航段)。

我們必須確保有足夠時間協助你登上客機以及將你的行動輔助裝置裝載進入客機。

若你未有於上述指定時間到達出發閘口,我們或無法帶你登上你預訂的航班。最終,你可能需要重新預訂下一班航班(如可行)。

就澳洲境內的旅程而言,我們將使用經核准的乘客升降裝置協助移送你往返我們安排的輪椅或客機座位。這包括使用吊索、滑板、搬運帶、鷹式升降器,有關設備可能因機場而異。

在部分未有提供登機橋以供登機的機場,我們將使用升降車協助使用行動輔助裝置的人士。

步行手杖、拐杖和助行架

如需要,歡迎攜帶步行手杖和拐杖進入客機機艙。你可使用步行手杖和拐杖前往出發閘口以及登上客機,而步行手杖和拐杖將存放於座位上行李置物櫃內 或替代儲物空間。

若你的助行架可折疊,機組人員可將之安全地存放,而助行架亦可存放於客機機艙內。基於安全理由,不可折疊的助行架不可帶進客機機艙。你可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將之交予我們的職員,然後使用澳洲航空輪椅或旅客捷運系統前往出發閘口。

另外,你可使用助行架前往出發閘口,然後在該處將之交予職員存放在客機貨艙。我們的職員將於辦理登機手續時讓你知道你的助行架是否需要與你的行李託運。

行動輔助裝置及輪椅

就乘搭以空中巴士 A380 和波音 787 客機營運的國際航班的乘客而言,一輛個人手動折疊式輪椅(合共,並非每位乘客)可放置於客機機艙內的專用位置。有關要求可於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提出,先到先得。

輔助裝置必須符合 33 厘米 x 91 厘米 x 106 厘米(折疊狀態)的尺寸要求,而且重量不可超過 30.9 公斤。若存放位置已被佔用,所有其他乘客行動輔助裝置將存放於貨艙。

  • 於所有其他客機機型和航線,乘客或不可攜帶其本身的行動輔助裝置進入客機機艙。
  • 你可在辦理登機手續時或在出發閘口將你的行動輔助裝置交予職員,屆時你將獲提供適當協助。
  • 如可行,你可選擇於抵達後在閘口領回你的行動輔助裝置,或者你可在行李領取區領取。
  • 當乘搭窄體客機時,你的行動輔助裝置將需要符合該客機機型的特定大小尺寸限制(在調整或拆解後)。

儘管我們將盡一切努力合理謹慎地處理,但你仍有責任就運載行動輔助裝置購買保險。

若你帶同電池驅動的行動輔助裝置,你需要就此取得危險品批准。

行動輔助裝置大小限制

根據製造商的建議,以及為降低你的行動輔助裝置受損的風險,所有電動輪椅(包括電力輔助輪椅)均必須以無輪模式垂直放置運送(摺疊或不摺疊)。為方便符合此要求,大小限制適用於我們旗下客機是否接受行動輔助裝置。

所有手動輪椅必須符合垂直放置大小限制(摺疊或不摺疊)。若輪椅符合大小限制但不能垂直放置,則有關輪椅只可在重量不超過 32 公斤且製造商確認有關輪椅可側放存放運送的情況下攜帶。否則,輪椅必須符合垂直放置的大小限制方可攜帶。

尺寸上限(已調整狀態)

客機機型 闊度 高度 長度
廣體客機
空中巴士 A330 和 A380 以及波音 747 和波音 787 150 厘米
160 厘米
150 厘米
窄體客機
波音 737 100 厘米
84 厘米
125 厘米
龐巴迪 Dash 8 85 厘米
130 厘米
115 厘米
波音 717 129 厘米
69 厘米
100 厘米
福克 100 125 厘米
63 厘米
125 厘米
輪椅大小限制上限(按客機機型排列)

若你預訂乘搭由窄體客機營運的航班,而你的行動輔助裝置並不符合容許尺寸要求(在調整或拆解後),我們的銷售顧問將安排你(如可行)乘搭由較大型廣體客機營運的替代航班。

另外,你可考慮攜帶符合窄體客機尺寸要求的替代行動輔助裝置(例如手動輪椅)。

輔助行動器材限額

你的輔助行動器材包括行動輔助裝置和輔助器具。行動輔助裝置包括(但不限於)輪椅(日常使用或運動使用)、電動輪椅和電動代步車等物品。

此外,輔助器具包括(但不限於)助行架、升降器、充氣壓力墊、淋浴椅和馬桶等物品。

請注意:

  • 除了其他託運行李外,每人將可免費攜帶兩 (2) 件輔助行動器材作為託運行李。
  • 每件行李的重量不得超過 32 公斤,但輔助行動器材如在無輪模式下垂直放置運送者除外。
  • 重量超過 32 公斤且不可在無輪模式下垂直放置運送的物品必須按標準貨運收費以貨運方式運送。
  • 有關器材必須是你本人使用,並遵從上文所載的尺寸要求。
  • 若你希望託運超過兩件輔助行動器材,額外器材將構成你的託運行李限額的一部分,若超出你的適用限額,你將被收取超額費用。
  • 只限美國航班:對於行動不便的乘客,可以攜帶的輔助行動器材的數量並無限制,亦不會計入手提或託運行李限額。

醫療證明

一般而言,行動不便的乘客不需要證明適合乘搭航班的醫療證明。然而,某些情況需要謹慎處理,而我們建議在所有時間都應就你行動不便的具體情況是否適合乘搭航班的事宜諮詢你的執業醫生的意見。

若你行動不便,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方會需要醫療證明:

  • 你行動不便的情況最近才開始(即情況在乘搭航班的六星期內出現)或者並不穩定(即情況在乘搭航班的六星期內改變)
  • 你的狀況可能在航班期間轉壞
  • 你的狀況可能因客機機艙環境或機艙氣壓下降令氧氣水平下降而轉壞。

儘管接受行動不便乘客乘搭航班與否一般不需要醫療證明,但倘我們不能滿足乘客的特定醫療需要,我們保留權利拒絕其乘搭航班。查閱我們的乘搭航班醫療證明指引 (PDF)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以了解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