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供電裝置和設備
在乘搭航班前,請務必了解如何正確地包裝電池供電裝置和設備相關行李,並遵守危險品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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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裝置(可攜式)
不超過 15 個鋰電池電子裝置(包括
說明:
重要事項
美國及英國已實施新旅遊規例,限制由部分中東地區機場前往當地的航班在客艙內運載大於智能手機的電子裝置。對乘搭澳洲航空
鋰離子電池(可充電)的額定瓦特小時值不得超過100 Wh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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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行李 | Yes |
託運行李 | Yes |
要求
當放置於託運行李時:
- 載有電池的裝置必須設有開關掣保護,以防止意外啟動,及
- 裝置必須完全關閉(不得為睡眠或休眠模式)。
鋰離子電池(可充電)的額定瓦特小時值超過 100Wh 至 160Wh
重要事項
載有超過 160Wh 的鋰離子電池裝置嚴禁作為乘客行李攜帶,並必須作為貨運運送。
辦理登機手續時必須申報內有鋰離子電池的裝置。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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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行李 | Yes |
託運行李 | Yes |
要求
當放置於託運行李時:
- 載有電池的裝置必須設有開關掣保護,以防止意外啟動,及
- 裝置必須完全關閉(不得為睡眠或休眠模式)。
在設備中的鋰金屬電池(非可充電型電池)- 每部裝置的鋰金屬含量不可超過 2 克
這些電池通常用於助聽器等設備。
重要事項
禁止於任何乘客行李中攜帶載有鋰金屬電池且總鋰金屬含量超過 2 克的裝置(不包括最多 8 克的醫療設備),並必須作為貨運運送。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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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行李 | Yes |
託運行李 | Yes |
要求
當放置於託運行李時:
- 載有電池的設備和裝置必須設有開關掣保護,以防止在放置於託運行李時意外啟動,及
- 裝置必須完全關閉(不得為睡眠或休眠模式)。
在裝置中的防漏電池 - 最大 12V 及 100Wh
這些電池通常稱為密封引線酸電池、凝膠電池、乾電池等。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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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行李 | Yes |
託運行李 | Yes |
裝置中的其他電池,例如鹼性電池、鎳金屬氫化電池 (NiMh)、鎳鎘電池 (Nicad) 等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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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行李 | Yes |
託運行李 | Yes |
電動工具(鑽、角磨機等)
你可攜帶什麼電動工具,以及有什麼包裝要求:
工具內/隨附的鋰電池的額定瓦特小時值不得超過 100Wh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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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行李 | No |
託運行李 | Yes |
要求
- 開關掣必須妥善保護以防止意外開啟,例如為開關掣貼上絕緣膠帶。
- 裝置必須完全關閉(不得為睡眠或休眠模式)。
- 工具必須穩固地裝在硬盒/模製箱或堅固的箱中,無法移動。每個箱只可放置 1 個工具,除非該箱經過特別模製,可穩固放置 2 個工具。
如欲了解詳情,請電郵至危險品部門。
從工具中取出/移除的鋰電池不得超過 100Wh
重要事項
辦理登機手續時必須申報鋰離子電池。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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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行李 | Yes |
託運行李 | No |
工具內/隨附的鋰電池的額定瓦特小時值在 100Wh 至 160Wh 之間
重要事項
辦理登機手續時必須申報鋰離子電池。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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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行李 | No |
託運行李 | Yes |
要求
- 開關掣必須妥善保護以防止意外開啟,例如為開關掣貼上絕緣膠帶。
- 工具必須穩固地裝在硬盒/模製箱或堅固的箱中,無法移動。每個箱只可放置 1 個工具,除非該箱經過特別模製,可穩固放置 2 個工具。
從工具中取出/移除超過 100Wh 且不高於 160Wh 的鋰電池
重要事項
辦理登機手續時必須申報鋰離子電池。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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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行李 | Yes |
託運行李 | No |
要求
- 所有電極都必須受到保護,例如放入原裝零售包裝、貼上絕緣膠帶等。
注意:所有工具(移除電池)只可透過託運行李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