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药(武器弹药筒)和枪械
在飞行前,旅客必须知道如何按照危险品相关规定正确打包弹药和枪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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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药(武器弹药筒)
携运弹药时必须遵守旅行出发国/地区、目的国/地区或过境国/地区的规定要求。旅客有责任确保在出行之前获得所有相关的进口和出口许可证、执照和文件(包括澳大利亚的要求)。
您可以携带的弹药种类以及打包要求:
须经航空公司批准 | 是 |
---|---|
手提行李 | No |
托运行李 | Yes |
要求
- 仅允许携带第 1.4S 类武器或小型武器、UN0012 或 UN0014 的弹药筒。这不包括使用易燃或易燃弹丸的弹药。禁止携带引信。
- 您必须持有有效的枪械执照、许可证或执法机构身份证明,并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出示。
- 每位乘客可携带总重量不超过 5 公斤的弹药(包括包装)。一人以上的行李限额不得合并到同一个袋子或容器中。
- 弹药应安全包装并单独放在容器中。有关运输要求,请参阅枪械
新加坡 - 携运枪械弹药
新加坡政府要求,携运枪械弹药飞往、飞离或过境新加坡的旅客需要经过批准。
更多详情请见新加坡 - 弹药和/或枪械携运申请表 (PDF)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
务必在航班起飞当日前提前至少 7 个工作日申请。
禁止携带的危险品
如需有关归类为危险品的常见物品的摘要,请查看我们的禁止携带,请查看航空公司危险品 (PDF)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 - 禁止旅客携带此类物品登机。
关于电子设备的重要信息
建议澳洲航空集团的客户访问产品安全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网站,获取包含因故障被召回的危险品的产品列表。
如果您计划携带这些产品出行,请咨询原始制造商,了解更多信息和召回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