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犬承运条件
仅允许获得澳洲航空许可的服务犬(导盲犬、助听犬及辅助犬)和在训服务犬才可随航班进入机舱陪伴主人。
除适用于所有乘客的澳洲航空一般承运条件(详见 qantas.com)外,本文件还列出了适用于服务犬和在训服务犬的具体承运条款,具体如下。
A. 全部航班 - 国内和国际
1. 服务犬或在训服务犬在整个飞行过程中必须由其牵犬人或随行训练员陪同。
2. 您必须确保将以下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您的手提行李中,以便在需要时出示:
- 由国际辅助犬组织(ADI)成员机构签发的身份证件;或
- 根据《昆士兰导盲犬、助听犬和辅助犬法案》(昆士兰法)签发的身份证件;或
- 符合澳洲航空在批准时认可标准的您和服务犬的其他身份证件。
3. 服务犬或在训服务犬必须佩戴可识别其身份的项圈、背心、外套和/或徽章,以表明其为服务犬或在训服务犬。
4. 您或随行训练员应坐在座位上,服务犬或在训服务犬则需安置于澳洲航空指定的地面空间,而不能放在相邻座位或者您或随行训练员的膝上。
5. 服务犬或在训服务犬需安置在吸湿垫上,并妥善固定,以确保其在整个飞行过程中不会离开垫子。出于安全考虑,必须将牵引绳系在飞机座椅腿、座椅导轨环或澳洲航空认可的其他固定点上。牵引绳应能够根据需要调节长度。出于安全考虑,服务犬不应通过项圈或乘客使用的安全带进行固定,且不得阻挡过道或紧急出口。
6. 您需为服务犬或在训服务犬全权负责,包括在旅行期间满足其需求,并对其可能造成的对他人、场所或设施的损坏负责。
7. 您还需负责遵守所有澳洲航空及政府的要求、规定或限制,包括动物运输的出发地和/或目的地所在国家、州或地区所需的入境许可及健康证明。
8. 如您的服务犬造成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包括因服务犬或您未遵守澳洲航空或政府要求而导致的损害,澳洲航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您需赔偿澳洲航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损害或费用。
9. 除非因澳洲航空的欺诈、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直接导致,否则澳洲航空对服务犬的疾病、受伤或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除非因澳洲航空的欺诈、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直接导致,否则如因服务犬被拒入境、生病、受伤、死亡、遗弃或其他原因,澳洲航空需为其提供兽医护理、住宿或运输服务,您需赔偿澳洲航空因这些服务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您知悉,若服务犬被拒绝入境美国,澳洲航空有法律责任在拒绝入境后 72 小时内将其送回出发地。
10. 针对飞往美国的服务犬,如您将其遗弃,澳洲航空可将其交至当地动物收容所或按澳洲航空认为合适的方式处理,澳洲航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需赔偿澳洲航空因以下事项所产生的合理费用:(1) 将被视为遗弃的服务犬返还给您或您的代理人,或 (2) 照顾、喂养或运输遗弃的服务犬,以及其他与遗弃的服务犬相关的合理费用。
“遗弃”是指:
(i) 当您或您的代理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明确告知澳洲航空或相关监管机构;或
(ii) 您未在 24 小时内配合或回应澳洲航空的联系;或
(iii) 您在 24 小时内拒绝支付美国法规要求的检查、检测、隔离或治疗费用,以保障狗和猫安全入境美国。
11. 服务犬或在训服务犬不另享有行李限额。
12. 您或随行训练员(连同服务犬或在训服务犬)通常需要提前登机,即在其他乘客之前登机。此安排旨在保障乘客和服务犬的安全与舒适,同时为机组人员预留时间,如有需要可为乘客提供单独的安全说明,并确保服务犬得到妥善固定。
13. 确保飞机、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是澳洲航空的首要任务。澳洲航空不会承运任何可能对机上人员造成影响并可能对航班安全构成不利影响的服务犬或在训服务犬。在出行当天,机长对是否允许服务犬或在训服务犬登机拥有最终决定权,并可基于安全考虑施加任何自己认为必要的附加条件。澳洲航空保留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确保航班安全的权利,包括在服务犬或在训服务犬表现出失控、攻击性和/或危险行为时,采取相应行动。
14. 若服务犬或在训服务犬已获准进入机舱,但在机场或飞行途中出现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威胁机舱、工作人员、公众或乘客安全的问题),澳洲航空保留拒绝该服务犬日后进入机舱的权利。
B. 仅限国际航班
除上述承运条件外,以下附加承运条件适用于搭乘澳洲航空国际航班的服务犬:
1. 在符合运营要求、当地机场管理规定,以及民航安全和/或检疫规定的前提下,服务犬可以进入国际航班的机舱。
2. 在国际旅行时,您需要为每笔预订填写一份国际旅行申报表 [PDF]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
3. 服务犬不得搭乘往返泰国的航班。服务犬一般可搭乘澳洲航空的国际航班前往澳大利亚以外的国家,泰国除外,您应在预订前先向相关国家的检疫部门确认。前往日本、约翰内斯堡、新西兰、英国和美国有一些特别要求,包括出发前需获得批准及对抵达日期和时间的限制。如需更多信息,您可查阅国际旅行申报表 [PDF]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或通过 specialhandling@qantas.com.au 联系澳洲航空特殊需求服务部门。
4. 您需负责确保所有国际旅行符合相关检疫规定。通常,您需自行负责与检疫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澳洲航空可能会有限度地参与,并通过向您获取信息来协助整个流程的办理。对于飞往澳大利亚的国际航班,在收到有效的服务犬进口许可证、澳大利亚农业与水资源部的书面确认(确认已收到进口许可证、官方健康证明及任何必要的实验室测试结果)并核实后,澳洲航空方可允许服务犬登机。
5. 在国际旅行时,您需自行查阅关于动物装载、中转、下机、疫苗接种及检疫的相关限制和规定。大多数国家对服务犬有严格规定,如未遵守这些规定,服务犬可能会被迫与您分离数月,最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被送回澳大利亚或被执行安乐死。您应咨询相关检疫部门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6. 您需确保将相应的文件(如疫苗接种证明或入境许可)始终放在手提行李中,以确保服务犬能够合法出境并顺利入境目的地国家。在任何情况下,由于未携带或漏带相应文件证明,而导致服务犬在目的地或任何其他抵达机场无法顺利入关,澳洲航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国际旅行时,建议您了解并遵守有关服务犬在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的当地法规或习俗。如服务犬被拒绝进入此类公共场所,澳洲航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8. 如果飞机改变航道,澳洲航空将尽可能提供帮助,但如果服务犬在目的地、任何其他抵达机场或者在进入或返回澳大利亚时未获得检疫许可,澳洲航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此承担责任。
9. 如果您搭乘除澳洲航空外的承运人运营的任何国际航班,您必须与该承运人讨论服务犬的携运事宜。
10. 澳洲航空不接受在训服务犬搭乘其运营的国际航班的预订请求。
C. 训练中的服务犬
除了上述承运条件外,以下附加承运条件适用于已获批准的在训服务犬。
1. 训练中的服务犬最多限于:
- 两趟单独的国内经济舱航班(例如悉尼-墨尔本-悉尼往返航班),用于在认证前帮助服务犬熟悉飞机环境,每趟航班时长不超过三小时;以及
- 一趟国内经济舱航班,用于执行交付任务。在训服务犬如果完成了其训练计划,并将与牵犬人一同飞行,则可以搭乘任何时长的国内航班。
注意:如申请额外航班并获得澳洲航空批准,随行训练员或培训机构需支付服务犬所在座位前方的第二个座位费用及自身座位的费用。
2. 在训服务犬不得搭乘澳洲航空运营的国际航班。
3. 在训服务犬不可乘坐高级舱位(即头等舱、商务舱或尊尚经济舱)。
4. 若在训服务犬获得了在机舱内运输的批准,此批准仅限于其作为在训服务犬的运输许可。当在训服务犬完成了训练,并获得了认证,将需要重新获得“服务犬”携运批准。
5. 随行训练员需确保以下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手提行李中,并在需要时出示:
随行训练员:
- 由国际辅助犬组织(ADI)成员机构签发的有效训练员身份证明;或
- 依据《昆士兰法》签发的有效训练员身份证件;或
- 其他在批准时被澳洲航空认可的有效训练员身份证明。
在训服务犬:
- 由国际辅助犬组织(ADI)成员机构或根据《昆士兰法》签发的有效文件,证明在训服务犬已达到适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飞机机舱)的标准(例如:公共通行测试)。
D. 词汇表
随行训练员是指[在训服务犬旅行时负责其控制和管理的训练员。]
认证培训机构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机构或训练员:
- 国际协助犬协会 (ADI) 的正式成员;或
- 根据《2009 年昆士兰导盲犬、助听犬和辅助犬法案》(昆士兰法)获得批准;
牵犬人是指依赖服务犬以减轻其障碍影响的残障旅客。
澳洲航空是指澳洲航空有限公司,澳大利亚商业号码 16 009 661 901 of 10 Bourke Road Mascot, NSW 2020
服务犬是指经过专门训练,帮助残障人士减轻残疾影响的犬类,包括导盲犬、助听犬或辅助犬。由于大使犬、治疗犬、情感支持犬、安慰犬和设施犬未接受相应的训练以帮助减轻残疾影响,因此它们不属于服务犬。
在训服务犬是指[正在接受服务犬训练的犬]。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服务犬将从“在训”状态变为“已训”:
a) 它已被安排与牵犬人共同生活;并且
b) 牵犬人已获得认证机构签发的身份证明文件,表明该犬已达到规定的训练水平并/或通过了公共通行测试。]
机票是指由澳洲航空或其授权代理代表澳洲航空签发的电子机票,包含所有相关条款、条件和通知。
您/您的是指持有机票并由服务犬陪同乘坐或即将乘坐航班的牵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