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藥(武器彈藥筒)及槍械

在乘搭航班前,請務必了解如何正確整理彈藥及槍械相關行李,並遵守危險品規例。 

本頁章節

彈藥(武器彈藥筒)

彈藥的攜帶必須符合你目的地、出發地或途經國家/地區的監管要求。你有責任確保於乘搭航班前取得所有相關進出口許可證、牌照及文件(包括澳洲相關要求)。

你可攜帶什麼彈藥,以及具體包裝要求: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是 
手提行李 No
託運行李 Yes
彈藥要求

要求

  • 僅允許攜帶分類 1.4s 類、UN0012 或 UN0014 武器或小型武器的彈藥筒。這不包括含有爆炸性或燃燒性發射物的彈藥。禁止攜帶底火。
  • 你必須持有有效的槍械許可證、准許證或執法人員身份證明,並需於辦理登機手續時出示。
  • 每位乘客可攜帶總重量不超過 5 公斤的彈藥(包括包裝)。超過一人的限額不得合併裝進同一行李或容器內。
  • 彈藥必須妥善包裝,並於容器內獨立分開。 請參閱槍械以了解運載要求

如欲了解更多資訊,請參閱澳航集團網絡攜帶彈藥及/或槍械 (PDF)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

新加坡 - 運載槍械及/或彈藥

新加坡當局要求攜帶槍械及/或彈藥並以新加坡為目的地、出發地或途經地的乘客必須獲得相關許可。

如欲了解更多資訊,請參閱 新加坡 - 攜帶彈藥及/或槍械申請表格 (PDF)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

必須於旅程前至少 7 個工作天遞交批准申請。

有關危險品的進一步資訊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IATA) 的危險品規例已詳細說明哪些危險品可以空運、相關數量,以及應如何包裝。有關如何安全運送危險品,請聯絡你當地的 澳航貨運 辦事處以了解詳情。

違禁危險品

有關分類為危險品的常見物品概要,請參閱《禁止攜帶及須向航空公司查詢之危險品(PDF)》 乘客禁止攜帶此類物品登機。

有關電子裝置的重要資訊

澳航集團客戶請參閱「產品安全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相關網站,查看包含因缺陷而回收的危險品清單。

如果你計劃旅程攜帶這些產品,請參閱原廠製造商的進一步資訊及回收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