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設備和樣本

在乘搭航班前,請務必了解如何正確地收拾醫療設備和樣本相關行李,並遵守危險品規例 

本頁章節

選擇符合你需要的選項:

乾式液態氮裝置(裝有冷凍液態氮的絕緣包裝)

你可攜帶什麼乾式液態氮裝置包裝,以及有什麼包裝要求: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手提行李 Yes
託運行李 Yes
乾式液態氮裝置要求

禁止攜帶含有危險品的乾式液態氮裝置。

由電池供電的醫療設備(可攜式)

說明:瓦特小時 (Wh) 通過將電壓 (V) 乘以安培小時 (Ah) 來確定。即 12V x 5Ah = 60Wh

在醫療設備中的鋰離子電池(可充電)- 不超過 100Wh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手提行李 Yes
託運行李 Yes
醫療設備和電池 - 要求

有關常用設備的資訊,請參閱CPAP 和製氧機醫療設備列表

要求

當放置於託運行李時:

  • 載有電池的設備必須設有開關掣保護,以防止放置於託運行李時意外啟動,且
  • 裝置必須完全關閉(不得為睡眠或休眠模式)。

鋰離子電池(可充電)- 醫療設備內的鋰金屬含量限額為 100Wh 至 160Wh

重要事項

辦理登機手續時必須申報醫療設備內的鋰離子電池。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手提行李 Yes
託運行李 Yes
醫療電池 - 要求

要求

當放置於託運行李時:

  • 載有電池的設備必須設有開關掣保護,以防止在包裝於託運行李中時意外啟動,及
  • 裝置必須完全關閉(不得為睡眠或休眠模式)。

醫療設備中的鋰金屬電池(非可充電型電池)- 每部裝置的鋰金屬含量限額為 2 至 8 克。

重要事項

辦理登機手續時必須申報醫療設備內的鋰金屬電池。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手提行李 Yes
託運行李 Yes
醫用電池 - 要求

要求

當放置於託運行李時:

  • 載有電池的設備必須設有開關掣保護,以防止在包裝於託運行李中時意外啟動,及
  • 裝置必須完全關閉(不得為睡眠或休眠模式)。

醫療用途的氧氣或空氣氣瓶

重要事項

運載可攜式氧氣或空氣氣瓶僅限醫療用途。

辦理登機手續時必須申報醫療氧氣裝置的氣瓶,並僅限手提行李攜帶。

航空公司 需要批准
手提行李 Yes  
託運行李 No
醫療用途氧氣 <g class="gr_ gr_7 gr-alert gr_spell gr_inline_cards gr_run_anim ContextualSpelling ins-del multiReplace" id="7" data-gr-id="7">使用</g>

要求

  • 只接受 BOC、Air Liquide、SupaGas 及 CoreGas(僅由醫院提供)氣瓶;
  • 每個氣瓶不得超過 5 公斤(通常尺寸「C」氣瓶);而且
  • 閥門/調節器必須完全受到保護。

放射性同位素心臟起搏器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手提行李 No
託運行李 No
心臟起搏器要求

僅供個人使用。

標本、生物樣本(非傳染性)存放於少量獲批准的易燃液體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手提行李 Yes
託運行李 Yes
樣本和醫學要求

要求

  • 每個容器內部的液體不得超過 30 毫升;及
  • 每件行李內部總液體不可超過 1 公升。

醫療或臨床體溫計(含水銀)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手提行李 No
託運行李 Yes
體溫計要求

要求

  • 每人只限攜帶 (1) 件作個人用途;及
  • 必須裝在保護盒中。

有關危險品的進一步資訊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IATA) 的危險品規例已詳細說明哪些危險品可以空運、相關數量,以及應如何包裝。有關如何安全運送危險品,請聯絡你當地的 澳航貨運 辦事處以了解詳情。

違禁危險品

有關分類為危險品的常見物品概要,請參閱《禁止攜帶及須向航空公司查詢之危險品(PDF)》 乘客禁止攜帶此類物品登機。

有關電子裝置的重要資訊

澳航集團客戶請參閱「產品安全」相關網站,查看包含因缺陷而回收的危險品清單。

計劃攜帶這些產品的旅客,應查閱原廠製造商的詳細資訊及回收指示。